2.2以人为研究对象不易克服的难题
心理学的特点是人研究人,而其研究的首要困难恰是在於人研究人。自然科学是人研究物,物性变化的表相与表相背后的真相都是客观而真实的,不会因研究者的不同而有所变质。在心理学以人为对象进行研究时,无论研究情境如何精密设计,终无法避免研究者与被研者主观因素造成的偏差。以素来公认最严谨的实验法为例,心理实验室不同於物理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是一个纯属人支配物的物质环境,心理实验室则是一个主试与受试交互影响的社会情境。在此情境中表面上是主试操纵自变项(刺激),观察依变项(受试反应),从而分析两个变项之间的因果关系。事实上,受试的反应未必直接由刺激所引起,而多半是以刺激为线索针对主试所做的主观反应。此即心理实验时对自变项与依变项之间的中介变项无法控制的难题。受试多半了解主试的假设,他们会针对假设,凭个人主观表达其反应。美国心理学家奥恩称此种现象为需要特征(demand characteristics)(Orne,1962);意谓受试针对主试的假设,表现出他自以为合於需要的行为特征[7]。在实验情境中,受试因主试的影响所表现的需要特征将会有正负两面;如属正面,就可能造成自验预言(self-fulfilling prophecy),如属负面,就可能出现霍桑效应(Howthorne effect)。无论是正面或负面反应,总是会影响实验的效度,而达不到实验研究的目的。美国心理学家韦伯与库克研究发现(Weber & Cook,1972),在实验情境中受试所表现的需要特征,在心态上分四种类型:[8](1)冷漠型,对主试的假设漠不关心,其反应只是无所谓的表现;(2)合作型,认同主试的假设,尽量做出符合主试要求的反应;(3)反对型,否定主试的假设,故意做出与假设相反的反应;(4)防御型,怀疑实验目的,刻意掩饰自己的本意做出不实的反应。由此可见,心理学的研究虽仿照自然科学方法,但由於人研究人所形成复杂人际关系的影响,无法达到根据外在行为表相以了解内在经验的目的。
2.3样本代表性不足难以作普遍推论
自然科学研究结果之所以具有高的效度与信度,除了在研究过程中可以达到根据问题表相了解表相背后之真相的目的之外,更可根据少数样本物性特征为代表,对同类物性特征予以普遍推论。观察少数几双蝙蝠生活状态后,即可据以普遍推论所有蝙蝠都是昼伏夜行,白昼倒挂在暗处每日睡眠长达20小时之久。反观人类的行为,不但有个别差异,而且有团体差异。心理学家虽然也企图根据样本研究结果普遍推论,但样本代表性不足的问题一向受到质疑。由于近年来心理学文化差异意识抬头,心理学家们对以往全盘接受美国心理学知识的作法有所反省。根据特德希等人对1969~1979十年间的调查研究报告分析发现(Tedeshi et al.,1985),每年的社会调查研究中,至少有70%的受试是美国大学部的学生[9]。单凭调查美国大学生的反应,既不能用以推论解释一般美国人的社会行为,更无法用以推论解释其他国家人的社会行为。格雷厄姆(Grahm,1992)曾采用内容分析法分析1992年以前10年间美国心理学会所发行6种重要期刊中1500篇论文的研究对象发现,前五年的受试中白人占96%,后五年的受试中白人占98%[10]。只根据对白人研究的结果,自不能推论解释其他有色人种的心理特质。心理学的专题研究如是,心理学的书籍也是如此。史密斯与邦德(Smith & Bond,1993)曾分析20世纪90年代在英美两国出版广为流行的两本社会心理学专书发现,在英国出版的专书内容中取自美国研究占68%,在美国出版的专书内容中取自美国的研究占94%[11]。难怪有人戏称,现今全世界的心理学知识不但已经美国化,而且全都变成了美国白人大学生心理学。在此情形下,美国以外不同种族不同文化的心理学者,在他们的社会里推广心理学知识时,岂不像热带农业学家向寒带地区农民推介水稻种植知识一般,同样缺乏意义。
2.4决定论与还原论科学公设的限制
自然科学的研究取向与理论建构,原则上是基于决定论与还原论两项公设。决定论确认自然界的物性循因果法则变化,只要了解其变化原因,即可达到对物性变化解释、预测与控制的目的。还原论确认自然界任何复杂现象,均可化约使之还原为最基本元素。根据基本元素的性质,即可解释复杂现象背后的真相。自然科学中的基础科学如物理学、化学及生物学等,都是循此二公设进行物性研究,而且证明是成功的。然而此二项公设用之于心理学研究人性时,却受到极大的限制。先就决定论而言,决定论与自由意志何者是支配行为的原因,自古以来就是人性特质的争议之一。在现代心理学诸多理论中,精神分析与行为主义都采决定论取向,但两者观点不尽相同。精神分析强调内在潜意识是决定行为的原因,是为精神决定论;行为主义强调外在环境因素是决定行为的原因,是为物质决定论。反对决定论最力的是人本心理学思想。人本心理学家认为,人的行为并非决定于外在环境或内在不自觉知的潜意识,而是根据个体本人所秉持的理由,出于其自由意志所做的主观选择。如果只凭科学研究应重客观单一标准言,人本论的主张也许不够科学,但如从实际生活经验与人性特质复杂性的角度看,则很难否定人本论的观点。否则对财帛当前有人“见财起意”而有人“路不拾遗”的人性个别差异现象,就无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