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承诺书(XX年—XX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根据省政府要求,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就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向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人大代表做出如下承诺:
“十一五”期间,公司将认真贯彻落实节能减排法律、法规及标准,加强节能减排领导,完善工作体系,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管理和技术措施,实施清洁生产,加强宣传培训,努力建设节约、环保型企业,到2010年公司确保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主要工作达到以下要求:
1、确保完成与省政府签订的节能目标,“十一五”实现节能量7.01万吨标准煤。
2、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514.5吨以内,比2005年削减20%(其中,2008年排放量不增加,到2009年削减20%)。
3、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2008年6月底前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并与省监控中心联网,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4、与国家清洁生产标准对标,实现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和污染物排放量逐年降低,2010年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主要产品综合能耗:
吨水泥综合能耗由2005年的125千克标准煤降到2010年的113千克标准煤(其中2007年为122千克标准煤,2008年达到119千克标准煤,2009年达到115千克标准煤)。
5、确保关停、淘汰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
6、认真贯彻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及环保法律、法规,无违规项目建设。
承诺单位: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