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又称网址,是一种为了便于用户记忆,实现对联网计算机进行简便定位的技术目的而存在的互联网络地址的表现形式。域名通常是企业名称中的最显著, 最独特和最具识别性的部分, 而这一部分往往就是企业的商标。在当今电子商务时代中,伴随着网上商事活动的逐步兴起与活跃,域名所具有的原始技术意义被日益淡化,代之而显现的是其背后的商业识别意义。由此而产生的域名和商标的冲突问题也日益激烈。国际互联网网络域名注册采取申请在先原则,谁先申请, 域名就归谁所有。在我国, 域名注册兼申请在先与商标特殊保护原则, 域名不得与已注册商标冲突,否则就被停止使用。就我国情况看,域名与商标名称的冲突,一般发生在三级或更低的域名部分。因为,第一、二级域名由国家统一命名与管理, 在这一范围内不存在域名纠纷。
目前,我国商标和域名管理是遵循两套办法。商标注册是遵循商标法, 域名注册管理是采用国务院颁发的《中国互联网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域名管理办法)。商标法中没有规定将他人的注册商标注册为域名是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域名管理办法中则规定域名注册中不得使用他人已在中国注册过的企业名称或者商标名称。但是, 域名管理办法只是部门规章并且域名管理办法本身还存在着很多不足之外,实践中还存在着解决域名与商标冲突的不能。本文拟针对域名与商标的关系,探讨如何解决域名与商标的冲突而加强各自的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一、 域名与商标的关系
二. 域名保护的法律实践
三. 域名保护的建议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