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IMC的诸观点
整合营销传播这一观点,在80年代中期开始提出。许多学者预感到具有战略意义的"传播协同效果(Communication Synergy)"时代的到来,并从各自的观点出发提出了传播协同效果的定义。企业各传播手段的协同效果发展为IMC这一概念,但还没有确切的定义。研究者们当时都普遍认为根据研究角度、使用立场的不同,IMC定义也应不同。1996年美西北大学赞助的第3届IMC年会上提出的关于IMC定义涉及五个方面,简述如下:
?IMC是一个对现有顾客和潜在顾客发展和实施各种形式的说服性沟通计划的长期过程;
?顾客决定沟通方式;
?所有与顾客的接触点必须具有引人注目的沟通影响力;
?技术使与顾客的相互作用越来越成为可能;
?需要测试营销沟通结果的新办法。
1989年后,全美广告业协会(AAAA)促进了IMC的研究、发展,他们的定义如下:
"IMC是一个营销传播计划概念,它注重以下综合计划的增加值,即通过评价广告、直接邮寄、人员推销和公共关系等传播手段的战略作用,以提供明确、一致和最有效的传播影响力。"
很多学者引用他们的见解。但是作为这一定义的实例,AAAA列举了属于市场组合之一的促销组合(Promotion Mix)中的例子,因而有可能被认为是着重于促销的狭义的IMC定义。实际上其定义包含着概括性意义,概括起来如下:
?使用了多种多样的传播手段(条件A);
?是对这些手段的整合(条件B),只有同时满足条件A和条件B,才能形成IMC;
?是对多种传播手段的战略作用进行比较分析的战略决策(Strategic Decision Making);
?是营销传播计划(Marketing Communication Planning)概念。
然而这定义容易被理解成是从传播者角度观察接受者的单向式传播。定义不仅应对广告主和广告公司有价值,而且对消费者也应有价值。IMC理论的发源地──美国西北大学的研究组把IMC定义成:
"IMC把品牌等与企业的所有接触点作为信息传达渠道,以直接影响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为目标,是从消费者出发,运用所有手段进行有力的传播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