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唯物主义原理告诉我们,在事物的发展演化进程中,和谐总是相对的,绝对、静止的和谐状态是不存在的。社会发展也是如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一个不断消除不和谐因素、不断增加和谐因素,从而不断提高社会和谐程度的过程。这个过程是动态发展的,是永无止境的。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应当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在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各方面的需求,但这个满足不会一蹴而就。因为人的需求是多方面、多层次的,一个需求得到满足后必然会产生新的需求,满足是相对的、暂时的,不满足则是绝对的和永远的。正是这种不断满足而又不能充分满足的矛盾运动,构成了社会发展进步的内在动力。
着力实现发展的均衡。均衡是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条件,一个社会如果在整体上或者在某一方面出现严重失衡,必然会危害社会的稳定运行和可持续发展。然而,社会发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和谐只是这个动态过程在某一时段所达到的状态。社会要继续发展进步,就意味着不断打破原来的均衡,在更高一级上形成新的均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并不是追求绝对的、静止的均衡,而是要不断实现有利于社会发展进步的动态的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