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联 ·故事 ·史海钩沉 ·人物档案 ·地方风俗 ·谚语大全 ·讽刺与幽默 · 赚钱 · 法律 · 在线教研 · 会员中心 · 心理测试 · 魔鬼词典 · 顺口溜
 
主页特效 网页特效 百家姓
娱乐 歇后语 绕口令 脑筋急转弯
 
谚语 谜语 名言 邮政编码
便民 酒方 验方 偏方 站长工具  
 
算命 风俗 手相 爱情
女孩 音乐 面相 星座 血型
 
饮食 穴道 偏方 医药
生活 软件 硬件 解梦 高考



   JS特效



实用工具
便民服务 加密解密
 
魅力高密 民间故事 Flash教程 PS教程 最新国内新闻
新华字典 黄道吉日 英语园地  万年历 Html2anycode
  首页 | 美图 | 短信 | 安全 | 校园 | 网站 | 游戏 | UFO | 文秘 | 生活 | 信息技术 | 论文 | 人生 | 情感 | 日记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主页 > 高考专栏 >

教育部: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盼盼(4)

时间:2010-01-10 20:30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14.全国统考(含分省命题)启用前的试题(包括副题)、答案及评分参考为绝密级事项;高等学校受权组织考试命制的启用前的试题(包括
  
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14.全国统考(含分省命题)启用前的试题(包括副题)、答案及评分参考为绝密级事项;高等学校受权组织考试命制的启用前的试题(包括副题)、答案及评分参考为秘密级事项。
  15.省、市、县各级招生委员会和有关高等学校均须按国家规定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加强监督和检查,并建立应急反应机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
。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须在第一时间直报本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接报后须立即同时报告本省级招生委员会和教育部,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围
的进一步扩大。
  16.全国统考科目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
  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应参加由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
  17.全国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考试的时间表由教育部发布。
  18.考点应设在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并按有关考试规定管理。若因特殊需要增设考点,须报经省级招生委员会批准。
  19.民族自治地区用本民族语文授课的高等学校或专业(类)招生,由自治区或省招生委员会自行命题,组织考试。
  用本民族语文授课的高级中等教育毕业生,报考用汉语文授课的高等学校,在参加全国统考时,汉语文由教育部另行命题,不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并用汉文字答卷;其他各科(包括外
语试题的汉语部分)可翻译成本民族文字,用本民族文字答卷。有关省、自治区在考汉语文的同时,也可以考少数民族语文,并负责命题(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报教育部备案)。汉语文和少数
民族语文的成绩分别按50%计入总分,但汉语文成绩必须达到合格水平,方能录取。
  20.全国统考答卷的评阅由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命题机构提供的答案及评分参考,结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答题实际情况,制订评分细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加强评卷基地建设,高等学校有责任承担评卷工作任务。具备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进行计算机网上评卷。
  21.因公长期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人员或其随身子女,确需在当地借考的,由考生或其父母工作单位向工作单位所在地及户口所在地的省级招办提出申请并经同意后,可在考生
户口以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办理借考手续,参加考试。考生答卷的评阅及录取事宜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处理。
  招生章程
  22.高等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最新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赞助商位置
推荐内容
杂七杂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