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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本质规律----价值规律的最新发展

时间:2010-08-12 02:56来源:www.panpan.org 作者:饺子 点击:
价值规律是市场经济和商业时代的基础规律,根据这个规律,人们可以解释人类在市场经济下的种种经济现象。而现代的中国则是在重新确立了这个价值规律在意识形态上的地位后才可
  

 价值规律是市场经济和商业时代的基础规律,根据这个规律,人们可以解释人类在市场经济下的种种经济现象。而现代的中国则是在重新确立了这个价值规律在意识形态上的地位后才可能完全地进入市场经济与商业时代的,学者们(如顾准、孙冶方等杰出人士)为了将中国引入商业时代----从而促进中国的发展,寻找的突破点就是确立价值规律的意识形态合法性与地位。可见价值规律对于目前的市场经济与竞争剧烈的商业时代来说是基础、基石性的。

价值规律所说的是商品之价值所在,及商品在市场与流通中的价值依据。一个商品凝结有多少价值,它就会要求市场实现其多少价值,实现过高当然是好事,但同时会使别人受损(这是别人所不愿意的),反过来,实现过低,则这个商品的价值就未能完全实现出来,所有者会亏损(这又是他自己所不愿意的)。因此价值规律的首要性质就是“等价交换”----两个商品以相同价值而互相交换。当然,由于互相交换者难以明白对方商品到底耗费了所有者多少(劳动与资本的)代价,因此“等价交换”总是难以按数学上的明晰关系来进行,只能通过市场长时间的运作而形成的价格比率来进行。对于个别性的商家来说,商品价格是既定的,你只能按这个市场价格而组织生产,如果你预估的生产成本太高,那就不必生产了。这也就是价值规律中“等价交换”的实现方式,以市场既定价格的方式来实现。另外如果一个商家的商品(由于其劳动与资本耗费更低因此)其价值低于商品的市场价格,则他会在交换中以“不等价交换”的方式而获得更大的利益,这是价值规律中“等价交换”原则的一个有积极意义的变异,通过这个变异,“等价交换”不再是死水一潭了,它是活的,并将引导价值规律通向其新的形式----价值本质规律;而“等价交换”本身则完全变成了一种动态的等价交换形态了。
但是价值规律并不总是具有动态的方面,实际上它更多的还是静态的方面。此时的市场处于“供需平衡”的状态。实际上,经济学家们在考虑价值规律时更多的是预设了市场供需平衡的理想状态,比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价值规律研究就无形中预设了商品市场的供需平衡状态。这个状态的基本特点是缺乏竞争。于是,在市场缺乏竞争的平静状态下“等价交换”得以平稳地进行,一个商品具有多大内在价值(所谓‘内在价值’就是它在生产过程中内在地凝结有的劳动与其他资本的量),就能够在市场中实现出多大价值、实现出多大利益。于是我们在市场经济还不十分成熟、还很缺乏竞争的状态下就看到:一个商品凝结着多大的价值,就“要求”实现多大利益。比如在许多年以前的中国,企业家和经济学家们要求按价值规律办事(而不是“计划地”人为调拨)其目的就是要能够在商品交换中完全实现出一个商品的价值,尽管当时由于生产成本很高、因此这些商品的价值都很大;因此中国就开始了一系列“价格理顺”的改革活动,而这种价格理顺主要便是将产品的价格提高到其成本以上(原来的产品价格由于整个社会实行的是社会主义福利性质,因此总是过于偏低)。所以价值规律具有静态的方面,在这种静态规律起作用的时候,人们无不认为‘价值创造得越高越好’,因为它总能在静态价值规律起主导作用的市场上完全实现出来。因此当价值规律发展成为一种动态的规律、动态的等价交换形式后,价值规律实际上便发展成了一种新的规律,即“价值本质规律”。当商品市场仍然是所谓的‘卖方市场’时,商家们的商品在静态价值规律之下悠然自得地按自己的内在价值(通过货币)与别的商品交换,而不管商家们的商品生产力有多低,其劳动生产率有多低,其劳动者的素质与劳动积极性有多低。而在目前这样的所谓‘买方市场’之下,商家们紧张起来了,他们忙着裁减人员(据说这样可以“减员增效”),忙着技术改造,忙着合并引资,同时忙着打价格战(比如中国现在的电视机价格大战、微波炉价格战等)。此时价值规律的动态方面起了作用,商品的内在价值不再自动、完全地转化为交换价值了。但这却是价值规律的更高运作方式。

对于动态规律下的上述那种“非等价交换”的情况,在市场存在竞争的情况下,等价交换的“价值点”会续渐降低下来,从而一方面淘汰掉价值高于这个价值点的商品,另一方面迫使商家增进效率,以减少商品的成本(从而减少其内在价值)。我们看到,现实中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剧烈,等价交换的这个价值点下降速度越来越快,人们被迫增进效率、减少商品价值的压力越来越大,反过来,人们增进效率越快,市场竞争也就越剧烈。这种情况给生产者造成了巨大的压力;但另一方面却大大增进了人们的生活,因为通过这种竞争,商品的价格直线下降,人们更容易得到它们了。比如,前几年,一个手机要成万甚至几万元,而现在呢?好得多的手机才需1千或几千元,并且随着市场竞争的深入,这些商品的价格还会不断下降。这种情况今天的人们是深切地体会到了,只要市场经济仍然在继续运作下去,人们从中所获得的利益也就更多。这立即会使思想深刻的人意识到一个“两极统一”性的存在:人类为获得越来越大的生存条件所必须要付出的代价会越来越小。我们知道,在古代,人们为获得一点食物与衣物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现在不同了,获得同样的物质条件所需要付出的代价要小得多。这就是人类生活的进步,它源出于人类生产效率的提高,源出于人类科技的发展。
当思想家们意识到这个人类生存发展的“两极统一”性时,也就意识到了价值的真正本质:价值就是人类为获得最大生存而必须要付出的最小代价。在生产力水平不同的各个时代,人类所获得的“最大生存”的水平显然也不会相同,同样,人类所付出的“最小代价”水平也不相同,而规律性是:生产力水平越高,“最大生存”的水平就越高,“最小代价”水平也就越低;前者与生产力水平成正比,后者则与生产力水平成反比。因此,实际上“价值”这个概念具有两个相反的含义:一个是“付出代价”的含义,另一个是“获得报偿”的含义,两者统一,可称为“代价所值”----显然,没有不付出代价的所得,同时,付出了代价,总会有所得。于是从上述含义可以将价值的本质通俗地归结为:以最小的代价能够生产出最多、最大或最好的使用价值(有用物品)。在这里应该注意的是,价值的本质并不能归结为“以最小的代价创造出最大的‘交换价值’”,因为“最大的交换价值”并不意味着同样大的使用价值、同样大的有用物品,甚至相反,比如,在经济十分落后的地区,其许多物品的价格往往又是很贵的,这样便可以用较小的代价而在此获得很大的交换价值。这种高的交换价值并未增进人类的生存进步。增进人类的生存进步,必须有非常大量“价廉物美”的物品,这是人类自远古至今天直至无限的将来之理想,而人类各个社会形态所采取的种种经济方式(无论是过去的奴隶主义、封建主义经济方式还是现在的资本主义经济方式),都是趋向于这个理想。因此,与人类历史发展相同步的是人类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人类的生存理想通过人类生产力的不断发展来实现,而“价值”这个概念则[应该]根本性地反映人类的这种生存理想,反映着人类生产力的不断进步。因此将价值认为“以最小的代价创造出最大的‘交换价值’”是不恰当的(虽然它在市场经济时代是理所当然的,并且也不无进步意义);“以最小的代价创造出最大的‘使用价值’”才是价值的最终意义。
但人们对价值的理解无一不在于“获得报偿”方面,于是在市场经济中,价值与‘交换价值’甚至‘使用价值’混同为一了;这样价值越高就越‘利好’。当人们说一件物品“很有价值”时,其意思肯定是说:这件物品很有用;如何有用?一个,它很有使用价值,使用起来十分令人满意,另一个,它很能替人赚钱,能给它的所有者带来很好的经济利益。这就是通常人们对价值的认识与“好感”。但是在经济学上,一个商品所凝结的价值越高就越不‘利好’,因为它表明这个商品所凝结的劳动量与资本价值过高,从而表现为成本过高。在竞争剧烈的市场环境下,一个商品其成本过高是其所有者最倒霉的事情。比如,美国的铱星全球卫星通迅系统的价值非常高----“价值40亿美元”,但正因为它的这个高价值,因此一直无人敢接手经营,只好十分痛惜地让这80多个卫星落地销毁了。诺大一个美国又如此富有,竟眼睁睁地看着这个如此昂贵的现代化通迅系统销毁报废,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尽管一件物品十分有用、也十分先进,但如果它的价值过高,也会有“报废”的危险;相反,如果这个铱星系统其价值只有10亿美元(并且维护也不那样昂贵),那它肯定不会落得现在这种命运。
于是,价值高好?还是价值低好?这问题在人们的头脑中会搞得一塌糊涂,甚至连马克思也糊涂了。因为马克思将价值定义为“劳动耗费”后又将其理解成“交换价值”。马克思在刚刚批判了这样一种认识“可能会有人这样认为,既然商品的价值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量来决定,那么一个人越懒,越不熟练,他的商品就越有价值,因为他制造商品需要花费的时间越多”(《资本论》法文版中译本15页)后,马上就指出“劳动生产力越低,生产一种物品的必要时间就越多,该物品的价值就越大”(《资本论》法文版中译本17页),他(后者)所肯定的不正是他(前者)所批判的情况吗?因为他所批判的这种情况不正是“劳动生产力低下”的表现吗?既然是在市场上能够完全实现出来的“交换价值”,自然,商品的价值越大就越好了,但这同时表明商品所凝结有的“劳动耗费与资本价值”越大越好,这显然是荒谬的。于是,在价值概念上又产生了量方面的对立因素:商品的“个别价值”
与其“社会价值”(实际也是交换价值)的对立,其中,商品的利润来自于它们两者之差。即个别价值越小越好,而社会价值越大越好。这里的问题实际上也是效率问题,因为效率高,则商品的个别价值也就越小。但由于社会价值是由生产一个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而不是由生产这个商品的实际时间决定),因此所谓社会价值同样是一种劳动耗费,从社会整体上说同样是“越小越好”的。这样,真正“有好处的价值”是在社会大多数的生产力仍然停留在很低的水平上时,有一个商家以很高的效率生产出其个别价值很低的商品,即“很高的社会价值”减去“很低的个别价值”,这个差值就是真正“有好处的价值”了。所谓“物以稀为贵”说明的正是这种情况,一个物品缺乏的地区其物品肯定是“稀贵”的,所有商家都会拚命钻这个市场空缺,投放相应商品以谋取“超额利润”。这也是市场经济时代最理所当然的事情,也是市场经济成功的标志。但这能够说明投放到这里的商品其价值很高吗?简单地说,“稀贵”的物其价值就一定很高吗?在这里,它的交换价值、市场价值会很高,但它的内在价值并不一定高(并且它越低反而越有利)。比如,一个人白拾得一件商品(这说明这件商品的内在价值等于零,因为它不需要耗费拾得者任何代价),他将其拿到这个物品缺乏的市场上去同样会获得很好的利益,因为它同样也是“稀贵之物”;这说明,它的交换价值、市场价值也与其他商品一样高。但是当这个市场渐渐丰富起来、市场开始出现稍微竞争时我们就会发现,白拾得的这个商品其价格会直线下降,而其它商品却不能这样,这说明什么?说明商品的内在价值是一个底线,商品的价格不能低于这个底线,但白拾得的商品这个底线却为零,因此它的价格可以直线下降但仍然有利可图。(因此我们经常见到偷来的东西其价格成倍的低)。
因此,获利的是一种“价值差”,而不是价值。但它的这种“两端差”表面上也竟很吻合我的上述这个价值的本质:人类为获得最大生存而必须要付出的最小代价;在这里,这个很有效率的商家以很小的代价(个别价值很低的商品)在市场上实现到了最大的利益。但实际上它与我的这个价值本质思想根本不同,因为它是建立在“整个社会大多数的生产力仍然停留在很低的水平上”(从而大多数人生存不好)的,一旦这个社会生产力得到提高,这个商家也就没有多大利益可言了。前面说了,价值的本质并不能归结为“以最小的代价创造出最大的‘交换价值’”。而我的这个价值本质思想则是要求整个社会、整个世界的生产力普遍地极大提高(具体要求到每个商品上就是使其内在价值趋向于零),从而实现使人类为获得最大生存而必须要付出的代价最小。靠大多数人的不好生存而获得的最大生存,这对人类整体来说不可能是真正“有好处的价值”。但是由于它能够带动与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因此它也是实现真正的价值本质之理想的必由之路。

在价值规律的静止状态,我们没有遇到价值如此复杂的情况,这里,只要将价值(以一定有用物品、使用价值的名义)“创造”出来,它就能够在市场上实现出去。此时,人的劳动物化为价值,一方面创制了一定的有用物品,另一方面人也从中(从这种价值实现中)获得了生存必需品。因此,“创造价值”是一个很崇高的事情。但是在价值规律的活动状态,我们看到了价值的极端复杂的情况,在这里,“创造价值”甚至不再是值得崇敬的事情,因为,如果你仍然象从前那样以粗放的、耗费十分大的方式来生产,那不仅不能够“创造价值”,反而可能给你自己带来坏事。在此我们看到了一种十分无情的现实:一个生产者生产出来的东西不再一定有人要,其产品中凝结的、因此劳动者自己的价值未能实现出来,到时劳动者自己的生存都成了问题。此时的市场不再是短缺的市场,相反是过于丰富的市场,正因为过于丰富,人们才难以实现自己的劳动价值,从而使自己的生存成了问题。解决这个荒唐的问题的唯一办法就是提高劳动生产率,让劳动产品所具有的价值尽可能低、尽可能少,从而在市场竞争中努力谋取最大的“价值差”。此时,支配市场与人们的经济行为的是价值本质规律,即以最小的代价而获得最大的使用价值;而最终的目标是每一使用价值之价值趋等于零。价值等于零,这就是人类全部经济活动的最终目标。
最后我又在想,将价值认为是:1劳动的耗费,2使用价值,3交换价值;这三种观点都有相应的合理性。而一般人莫不将价值理解为交换价值,即一个商品在市场上能够实现的价值(而不管它自己到底凝结有多少劳动),因此在人们看来,一个商品在不同的市场会有不同的价值。而劳动的耗费(也包括资本的价值成份在内)也确实构成一个商品的价值,否则它在市场上非要坚持一个最低的底价干吗?对于使用价值,没有一定思考能力根本上难以将其与价值区分开来,因此我们经常看到无形中将商品的有用性质看成是价值的情况。虽然价值的这三种情况是那样的不同,但令人感兴趣的是,我的价值本质思想“价值是人类为获得最大生存而必须付出的最小代价”却能够很好地概括包含了这三种情况。比如,对于1“价值是劳动的耗费”,就是价值本质思想中的“最小代价”,所谓代价就是指人类劳动的代价,只是在此更明确指出了“劳动耗费”必须是最小的,而不是“劳动耗费越大其价值就越大”;对于2“价值是使用价值”,就是价值本质思想中的“最大生存”之所指,因为要获得生存,就必需有生存物品,并且在此也明确指出了“使用价值”最大性的要求(通过生产率的提高而实现);而对于3“价值是交换价值”,前面已经指出了交换价值的产生之处,就是商品的“社会价值”与其“个别价值”的差,只有这个差才表明商品在交换过程中的利润,差越大,利润就越大。这个“两端差”与我的价值本质思想又是那样相似(前面已经提到过);实际上,如果狭隘地理解我的这个价值本质思想,也就可以得出:价值是人类为获得最大的利益而必须付出的最小代价,在此没有明确指明这个“利益”是使用价值(有用物品)还是钱。因此我的价值本质思想将众多价值观念连结在一起了,这也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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