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中国,尽管目前仍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但进入新千年以来,银行、保险、证券同业之间及三业之间的合作也是高潮迭起。银行、证券和保险同业内部及三业之间的合作形式正呈多样化及不断创新趋势,传统金融体系内三业隔离的藩篱正在打破,三业之间适当交叉、相互渗透、合作发展的新格局正在形成。推动商业银行向混业经营转变的动因:(一)经济学实证分析提供了支持混业经营的结论。(二)金融创新使得银行业与保险业的界限日益模糊,分业经营的无效性问题日益突出。(三)商业银行进行多元化经营将增强金融体系的稳定性,而不是相反。(四)通过经营证券、保险业务,银行可增加利润。(五)银行经营保险业务可获得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及金融一体化的趋势,面对加入WTO后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国的商业银行也必须做出自己的选择,逐步向混业经营过渡。我们可以从宏观、微观两个角度来探讨这种选择的必然性和可行性。
目前,金融界关于“混业经营”的概念界定尚未定论,但关于混业经营的框架性概念似乎已成共识。狭义上的“混业经营”是指商业银行经营保险、证券等金融业务。广义上的理解是指银行除经营保险、证券等金融业务外,还持有非金融公司的股份。
混业经营的现状和趋势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国际金融服务领域的竞争空前激烈,为了增强自身竞争实力,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众多国际金融企业正在通过不断并购和资产重组,来拓展自身业务空间,增加市场份额。这一发展趋势的基本特征可以概括为两点:一是同业自身的纵向并购,即银行与银行之间、保险与保险之间、证券与证券之间的并购;二是银行、保险与证券之间的横向并购,即银行、证券、保险之间的并购。
西方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典型代表首推美国。近年来,由于法律、法规及监管环境逐步放宽,以及金融市场结构的变化和消费者偏好的改变,导致了美国金融业并购浪潮迭起。从1992年到1997年5年期间,美国商业银行兼并与合作达2492起,总金额达2000亿美元以上;保险业合并5114起,涉及金额1100亿美元。1998年4月,花旗集团与旅行者集团合并,组成世界上业务涵盖最广的国际金融服务集团,其业务范围包括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保险业务等几乎所有的金融领域,成为一艘混业经营的金融“航空母舰”。
在欧洲,金融企业之间的并购近年来也已成为一种潮流。
我国金融业的现状及趋势
在中国,尽管目前仍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但进入新千年以来,银行、保险、证券同业之间及三业之间的合作也是高潮迭起。2000年3月,总部设在上海的交通银行与中国银行率先签署了全面合作协议。之后,上海的中外资银行竞相联手,大兴合作之风。2000年初中国证监会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有关商业银行开展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后,湘财证券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签署了第一个股票质押贷款协议。2000年6月,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签署全面合作总协议,协议涉及保险代理、资金结算、证券业务、电子商务和银行卡等多项业务合作计划。同时,保险业参与证券市场程度也在不断加深。继1998年中国证监会与中国保监会联合发文,允许保险资金通过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进入股票市场以来,1999年已有多家国内保险公司被批准可用公司资产的5%投资入市,不久前,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又获批准,可将入市资金占总资产的比例由5%提高到15%。另外,平安保险公司与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先后推出了连接保险,泰康人寿保险公司日前推出了分红保险,这两种保险新产品都与证券市场运作密切相关。
由此可见,银行、证券和保险同业内部及三业之间的合作形式正呈多样化及不断创新趋势,传统金融体系内三业隔离的藩篱正在打破,三业之间适当交叉、相互渗透、合作发展的新格局正在形成。
推动商业银行向混业经营转变的动因
(一)经济学实证分析提供了支持混业经营的结论。
在银行、保险、证券分业经营的国家,限制商业银行进行混业经营的主要原因是基于人们的直觉判断和“心理预期”,正是这些直觉判断和心理预期成为政策制定者和监管者限制银行进入证券业和保险业的理由和依据。其担心有四:一是担心银行与保险、证券联合会形成金融垄断,降低市场竞争的有效性,损害消费者利益;二是担心银行兼营保险、证券业务会增大金融风险,破坏金融稳定性;三是担心银行利用其在信贷市场上的主导地位搭售证券与保险产品;四是担心银行经营保险业务会损害纳税人利益。但大量实证分析表明:银行经营保险、证券业务不可能形成金融垄断,谈不上降低市场竞争的有效性,更没有证据表明会增大银行风险。相反,实证研究表明,银行从事保险业务,尤其是寿险业务还普遍降低了银行风险,因此,所谓“损害纳税人利益”的问题也就不成其为问题。
(二)金融创新使得银行业与保险业的界限日益模糊,分业经营的无效性问题日益突出。
首先,金融创新使得银行产品与保险产品日益趋同。在西方,现在许多保险产品具有储蓄功能,而银行产品又具有保险功能,监管部门很难像从前那样区分哪些业务属保险公司哪些业务属于银行。尤其在发达国家,银行经营保险产品主要是年金、人寿保险、财险和灾难保险、健康保险,这四种保险产品总的发展趋势是将保险额与担保、期权联系在一起。对年金、人寿和健康产品来说,期权和担保累积效应把单纯保险产品变成了保险兼储蓄的综合金融工具,这些创新使保险产品与共同基金和银行存单非常类似。其次,金融衍生工具如期货、期权、掉期和互换的诞生,对银行、保险分业经营提出了挑战,使得银行与保险的经营界限日趋模糊。在此背景下,分业经营的无效性日益突出,混业经营将是大势所趋。
(三)商业银行进行多元化经营将增强金融体系的稳定性,而不是相反。
商业银行经营证券、保险等业务,可以促进银行资产多样化,进而提高银行竞争力,降低银行面临的金融风险,增强而不是削弱金融体系的稳定体。
(四)通过经营证券、保险业务,银行可增加利润。
自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来,银行传统中介业务日趋萎缩,利息收入日趋下降。八十年代,增长最快的保险类储蓄产品占据了巨大市场份额,使得银行储蓄大量流失。此外,金融创新和同业间的激烈竞争,降低了商业银行资产业务与负债业务的盈利机会,使得商业银行面临前所未有的困境。而商业银行经营证券、保险业务将会增加其中间业务收入,以抵消净利息收入的下降,并可充分利用其广泛分支网络和客户基础等信息优势,在不增加成本的基础上,提供更有效的服务。
(五)银行经营保险业务可获得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
随着银行业市场份额下降和低利率融资能力下降,银行正逐渐失去其资金来源,并将越来越依赖于从公开市场上借入资金以支撑其业务发展。如果银行经营保险业务,除了增加业务收入外,还可获得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这也是银行经营保险业务的最主要动因。同时,银行经营保险业务还可以有效避税或直接享受税收优惠。
我国商业银行的选择
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及金融一体化的趋势,面对加入WTO后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国的商业银行也必须做出自己的选择,逐步向混业经营过渡。我们可以从宏观、微观两个角度来探讨这种选择的必然性和可行性。
从宏观经济角度看,首先,国际金融服务一体化及金融业并购浪潮,迫使中国商业银行向混业经营方向转变。在知识经济、信息网络社会化迅速发展的条件下,经济全球化、金融服务一体化来势迅猛,金融混业经营已成为趋势和潮流。为了适应并跟上这一趋势,中国的商业银行也应该向混业经营方向转变。
其次,为加入WTO后的激烈竞争做准备。加入WTO后,外资金融机构将大举进入中国金融市场,外资金融服务集团能够为其客户提供存贷款、证券买卖、保险保障、家庭理财等全方位金融服务,而目前国内金融机构却没有一家具备这样的条件,国内金融机构将面临严峻的挑战。为此,我们应尽早研究和推进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
第三,适应并满足国内市场需求变化。过去人们只需要单一银行服务、保险服务等,近年来,由于消费者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的改变,消费需求日趋多样化。消费者需要方便、低廉、优质、高效、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包括传统银行服务、新型保险、证券投资、理财等服务。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投资者、消费者的需求,商业银行也需要进行混业经营。
从微观经济角度看,首先,商业银行进行混业经营,可以实现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即不但可以通过经营管理、技术开发、信息共享、分支机构、客户网络等方面发挥规模经济优势,而且可以通过结构和功能的调整消除业务重叠、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资源运用效率,使银行、保险、证券之间实现优势互补,并依靠规模上的优势,增强抗风险能力。
其次,中国经济的持续、稳定、高速发展,将会刺激保险需求的迅速增长,为银行拓展保险业务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银行开办保险业务,可以使融资渠道多样化,增加了银行获得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的机会。
综上所述,由于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金融一体化的趋势已推动国际金融业向混业经营方向发展,中国金融业也应当顺应这一世界潮流,加紧对混业经营的研究,积极向混业经营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