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民工的社会网络和社会地位
李培林
流动民工研究已成为近年来学术界研究的热点,社会学的参与推动了流动民工研究的地进一
步深化。本文从流动民工的社会网络和交往方式、流动民工的生活状况、流动民工的社会分
层和社会地位等方面入手,使读才在把握民工的一般“自然”状况的同时,也进一步了解了
他们的“内心世界”,对于从事社会流动研究的同行来说本文亦不乏借鉴与启示之功用。
作者:李培林,男,1955年生,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
近年来,“流动民工”成了学术界、政策研究部门和新闻界谈论和研究的热点。1984年以前
的改革初期,中国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主要方式是通过乡镇企业,其主要特点是“
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这被誉为中国式的独特的城市化道路。1984年,为了加强城市
的副食品供给,国家放宽了对农民进城的限制,允许其自理口粮到城市落户,从此拉开农民
大规模进城务工经商的序幕。1985-1990年,从农村迁出的总人数还只有约335万,而同期乡
镇企业新吸纳的农村劳动力为2286万人,乡镇企业仍是农民在职业上“农转非”的主渠道。
1990-1994年情况就大不一样了。根据近两年多项大规模的全国抽样调查结果,外出打工的
流动民工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比例平均在15R%左右,据此推算1995达到6600多万人,同期乡
镇企业新吸纳农村劳动力2754万人,乡镇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开始下降,而进城流动
民工的人数仍在快速增加。民工潮的形成引起一喜一忧,乐观的看法是认为中国的城市化有
了新的渠道,悲观的看潮城市由此而潜伏着稳定的因素。民工潮究竟是忧是喜,亦乎喜忧参
半,实际上主要应当看这部分人能否最终融入城市生活,并在城市中确立合适的社会地位。
一、作为社会流动的民工流动
11劳动力流动和社会流动:经济学和社会学的不同视角
劳动力流动与社会流动的区别,实际上是经济学研究视角与社会学研究视角的区别,在经济
学关于劳动力流动的研究中,有两个著名的经典理论:一个是早期的所谓“推拉理论”(Pus
h and Pull theory),即认为从农村向城镇的劳动力迁移可能是因城镇有利的经济发展而形
成的“拉力”造成的,也可能是因为农村不利的经济发展而形成的“推力”造成的,后来哈
里斯-托达罗的迁移模型对这一理论有了新的发展,该模型假定劳动力迁移主要取决于城乡
劳动力市场的工资比较(Todaro,1969);另一个是以刘易期的二元经济理论为先导,后经许
多经济学家的发展而逐步形成“两部门理论”(Two Sectors Theory),旨在证明剩余劳动力
从传统的农业部门向现代的工业部门的人口转移,正是整个经济发展和工业化过程的自身特
点*Lewis,1954)。这两种理论的前提假设几乎是共同的,即农业部门是生产函数呈收益递减
的经济部门,城市工业部门则具有相对较高的生活率和利润率,因而滞留在农村的边际生产
率等于或接近零值的剩余劳动力,具有向城市工业部门转移的内在冲动。后来经济学在这方
面的研究都是在此基础上的理论完善和精细化验,如把城市经济进一步划分为“传统经济”
和“现代经济”,或者“正式经济”和“非正式经济”,认为农村剩余劳动力首先是向城市
的小型零散的以劳动密集为特征的城市传统经济或非正式经济部门转移,然后再向现代化部
门或正式部门转移。这方面较新的研究成果是把交易费用的概念引入对劳动力转移的成本收
益分析。
社会学关于“社会流动”的概念比“劳动力流动”更为宽泛,并不仅限于对劳动力流动机制
的考察。最早专门研究社会流动的美国社会学家索罗金把社会流动定义为社会位置(Social
position)的转移,具体分为社会位置的水平流动和垂直流动(Sorokin,1927),以后的研究
又有结构性流动和循环流动、代内流动和代际流动等分类。社会学关于社会流动的研究可以
分为美国传统和欧洲大陆传统。美国传统是在二次大战以后形成的,经济的快速发展使“机
会平等”和“个人奋斗”成为一种美国的意识形态,社会学对社会流动的经验研究和国际比
较研究也形成了这样一种假设,即认为现代的“自由社会”是“机会平等”的社会,因而每
个人都有成功的可能,导致社会流动的主要因素是个人的态度和行为。社会位置的不同是由
于个人素质的不同,特别是教育和技能的差别Lipset and Bendix,1959)。欧洲大陆传统则
由于其长远的争取公民权的民主化历史而更加强调法律平待和社会结构的作用,即认为社会
结构在工业化过程中从“礼俗社会”网络向“法理社会”网络转变,或从“机械团结”网络
向“有机团结”网络的转变,是造成社会流动的主要原因,而人们社会位置和社会地位的不
同主要是一种超越个人选择的结构性安排。这种传统是如此的深入人心,以致于有的学者在
发现新的调查结果时,也只能划分出区别于“结构性流动”的“净流动”(Bertaus,1969)。
60年代初,安德森根据经验调查材料的分析提出著名的“安德森悖论”:即教育的民主化过
程并没有对社会流动产生促进作用。而在此之前,人们几乎一致认为,教育的大众变普及会
使社会地位的平等化程度提高(Ander-son,1961)。这一悖论对社会流动的研究产生极大的刺
激,因为它既是对美国传统的“机会平等”假高和个人选择理论的挑战,也是对欧洲大祟传
统的“法律平等”假设和“结构安排”理论的挑战。对于这一挑战,产生了截然不同的回应
。在美国,布劳和邓肯等学者努力将影响社会地位的因素的测量方法精密化和多样化,通过
相当复杂严谨的统计方法〖CD2〗路径分析(Path analysis),建立了“地位获得模型(Blau
and Duncan,1967)。尽管如此,一些对个人选择理论产生怀疑的美国学者仍很容易地就证明
,所有被用来测量影响社会地位的变量加在一起,还不到实际影响社会地位变量的一半。在
欧洲大陆,法国社会学家布东疾呼,关于社会流动的社会学发生了“危机”,他信张放弃已
经走向极端的因素主义的(factoraialist)分析方法,而采用真正的假设-演绎的方法,他称
之为“系统方法”。他的理论的主要思想是:社会地位的获得,一方面依赖于社会结构的地
位分配,另一方面也依赖于某些个人特制裁的分配(特别是出身和教育),正是由于这两种分
配的不一致产生了社会流动的现象。他进而通过经验材料的系统分证明,在地位获得的市场
上,个人根据衢的“交换价值”观念做出行动选择,但这种选择必然会影响地位获得市场的
平衡,进而影响社会结构构安排与个人特质安排相一致的程度,由此产生了社会流动(boudo
n,1973a,1973b)。布东与传统的欧洲大陆社会学家有很大的不同,他是“个体主义方法论”
的代表人之一,同时也擅长和注重数学和统计分析。在社会流动的研究方面,较新的研究倾
向是开始注重对制度因素的研究,如美国学者提出“市场转型”理论(Nee,1991)和法国学者
提出的“文化资本”理论(Bourdieu,1970),他们都强调和分析了制度安排的惯性对社会流
动的影响。
12文献和已有的调查研究成果
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经历了人家向城市推进的过程。在实行家庭联产责任制之后,农村经济
的又一飞跃是乡镇企业的崛起,中国学术界在80年代对劳动力流动的研究,也主要是以向乡
镇企业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为对象。即所谓“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农村劳动力。这方
面的研究指出,农村劳动力的流动是市场机制的推动、政策的放开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压力
这三方面的合力的结查,并以乐观的态度和极大的热情认为,农村剩余劳动力以“离土不离
乡”方向向大量农产业的转移,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劳动力转移道路,不仅造成了一支堪
与正式部门职工相比的产业大军,而且没有伴随着农村的瓦解和衰落,并促进了农村社区的
发展(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所,1987;国务院研究室农村组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所,1
990)。该方面研究的另一特色,是划分出一些有代表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模
式,如依托于集体经济的苏南模式、依拖于个体经济的温州模式和依托于外向型经济的珠江
模式等等,其重要意义在于揭示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可以有不同的方式(陈吉元,1989;周尔
鎏,1991)。
早在1987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就对全国11个省222个村26993名异地转移的
农村劳动力进行了调查,调查显示转移到县城及建制镇的占121%,到中小城市的占294%
,到大城市的占38%(国务院研究室农村组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所,1990),马侠的
《当代中国农村人口向城镇的大迁移》(马侠,1989)和李梦白等人所著的《流动人口对大城
市发展的影响及对策》(李梦白等,1991),可能是国内最早研究进城流动民工的专著,但这
两项研究都主要是从人口学的角度进行。近几年来,研究流动民工的文献开始大量增多。更
有特点的是,由于这方面统计资料的缺乏,研究的热情集中在进行大量的抽样调查上。就我
们所掌握的资料,目前已经公布的1993年以后关于流动民工的全国性专题调查主要有:中国
农业银行调查系统1993年12月至1994年1月对全国26个省、区、市的600多个县14343个样本
户的调查(农村经济年度分析课题组,1994);全国政协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1994年对全国
15人上省、区、市的28个县的28个村的调查(崔传义执笔,1995;赵树凯,1995);农业部“
民工潮”跟踪调查与研究课题组1994年5月对全国11省区75个固定观察村庄的调查(赵长保执
行,1995);农业部农研中心1994年11月到1995年1月对全国29个省、市、区318个固定观察
点村庄的15600个样本户的调查(张晓辉等,1995),等等。1995年,仅福特基金会就资助了
北京有关研究单位的8个关于流动民工专项研究的课题。然而,从目前的情况看,多数的研
究还处于“摸清情况的阶段,即通过调查揭示和描述流动民工的总量、结构、空间分布、流
向、流出方式、流动规则和流动机制等等。
13理论假设和调查方法
本文主要是从社会流动的角度考察农村劳动力从农村向城市的流动,即把民工的流动视为他
们获得新的社会位置(posiition)和社会地位(statur)的过程。“流动民工”这个概念,实
际上包含了三种流动:一是在城域上从农村向城市、从欠发达地区向较发达地区的流动;二
是在职业上从农业向工商服务等非农产业的流动;三是在阶层上从低收入的农业劳动者阶层
向比其高的职业收入阶层流动。在一般意义上讲,从农民转化为市民,从务农转变为务工经
商,意味着两个根本性的变化,一是生活方式、社会关系网络从以血缘、地缘关系为主的社
会网络转变为以业缘关系为主的社会网络,二是以机会 资源为象征的社会地位得到提提。
但是,我们看到,中国的结构转型和体制转轨这两个转变的进程是不一致的,结构转型形成
的大量新增城市就业空间并没有被“市场制度化”,制度安排的惯性使改变了生活场所和职
业的农民仍然游离于城市体制之外,从而造成了流动民工的生活地域边界、工作职业边界与
社会网络边界的背离。据此,本文提出以下三个假设:
假设Ⅰ:流动民工在流动中社会生活场发生的变化,并没有从根本民改变他们以血缘、、地
缘关系为纽带的社会网络的边界,影响这一边界的主要函数是社会身份而不是社会职业。
假设Ⅱ:流动民工在社会位置的变动中对血缘、地缘关系的依赖,并非一种传统的“农民习
惯”,而是一定结构安排下的节约成本的理性选择,而且这种选择在影响和改变着制度化的
结构的安排。
假设Ⅲ:流动民工在职业变动中经济地位获得提高,但社会地位没有明显变化,这种经济地
位和社会地位的不一致是因为制度化安排的惯性,而结构变动弹性最大的是日常生活。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是中国社会科学院重点招标课题〖CD2〗“大城市吸纳外来劳动力的能
力和对策研究”的分析报告,因而行文中要涉及到对一些相前方面的总体描述,而不仅权限
于对假设的验证。
本文根据的材料是笔者参加的课题组于1995年6-7月在山东省济南市所做问卷调查。调查组
首先对该市可能掌握民工情况的有关部门进行了访谈,如工商局、税务局、计生委、劳动局
、劳务服务中心等,在劳务服务中心发现了一份“临时用工登记簿”,但上面登记的基本上
都是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民工使用名单。后来在走该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和对民工进行
访谈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了公安部门的一份更为完备的进城民工登记表,最后对济南市4个
市区(历下、市中、天桥、槐荫)的12个居民委员会的流动民工所进行的分例分层抽样调查就
是以这份难得的登记清单为基础的。此次抽样调查获得有效样本为1504个,其中男性占71.3
%,女性占287%;本省民工占93.2%,外省民工占68%;平均年龄256;已婚的占443%
;受教育程度初中的最多,占710%,小学的占160%,高中以上的占121%,文盲占09
%。根据济南市公安局的研究报告,济南市1994年有流动民工的10.5万人,占济南市当年170
万市区人口的62%。对调查点济南市的选择,一是因为它可能代表中国大城市的一 般情况
,较少“特殊性”,二是因为与该市已有的联系使我们容易具有调查上的方便。
二、流动民民的社会网络和交往方式
山东省是1978年改革以来中国北方省份中经济发展较忆的地区,到1994年,敛上国内生产总
值达到3872亿元,在全国仅次于广东和江苏,大大高于人口总量在其之上的四川省和河南省
。在80年代以来农村劳动力进城的大潮中,山东省并不具有特殊的地位。它既不像广东、北
京、上海、天津那样成为流动民工的主要吸纳地,吸收了全国净迁移量的30%以上,也不四
川、湖南、贵州、广西等省区那样,成为流动民工的主要迁出地。①历史上山东人的“闯
关东”,曾是晚清以后中国国内移民的主流这一。80年代以后,东北三省的劳动力开始南下
,但并没有大量进入山东。山东省改革以来民工流动的主要特点是省内流动,即在省内由农
村向城市、由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的西部地区向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的东部地区流动。从我
们在济南市这次调查的情况看,在抽查的总样本中,本省人占93%,其次是浙江人,只占2J
4%,而且后者大多是以制衣业和修理业为主的个体业主,是一定的生产资本的拥有者,而
省内进城的流动民工一般都只拥有劳动力。
中国的乡土社会是特别重视以家庭为纽带的亲缘和地缘关系的。这种对亲缘、地缘关系的重
视,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社会交往方式,成为一种“习性”,并具有很大的惯性。这种
“习性”没有因生活地点从农村到城市的变动或职业由农民到工人的变动而改变,也没有因
拥有了一定的工商业生产资本,成了雇用他人的业主而改变,如北京南郊一带形成了浙江个
体户聚居的“浙江SF ”,甚至也没有因生活迁居到异国他乡而改变,在巴黎、伦敦、旧金
山这些国际大都市,都有中国人聚居的很有中国特色的“中国城”(China Town)。〗
从我们对济南市的流动民工的调查来看,流动民工折这种“亲缘关系网络”的作用贯穿于民
的流动、生活和交往的整个过程。下面分别从济南市流动民工进城就业的方式、生活交往等
方面来考察流动民工的交往行烽社会网络。
21民工进城就业的方式
在现代社会上,大众传媒获得飞速发展,科层组织体系的末梢触及到社会的每个角落,信息
的传递在以惊人的速度加快,信息传递的成本则在以惊人的幅度降低。过去中国农村中的老
农,其一生的生活半径往往只是村庄方圆的几公里,而现在通过电视和广播,中国的农民可
以和纽约的市民收看同一场体育比赛的现场直播。然而,在那些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个人决
策中(如职业选择),农民根据的主要信息来源依然是亲属和朋友。进入济南市的流动民工,
其迁入所依赖的信息,3218%的人来源于在本市居住找的同乡或朋友,308%的人来源于
在本市居住的亲属或朋友,125%的人来源于本村居住的关属或朋友,信息来源于招工队的
占97%,而信息来源于报纸广播电视和招工广告的只占28%和21%。
民工迁入城市的方式大多是与老乡和朋友一起,占总样本的564%,当然由于主要是通过自
身的关系渠道找到工作,因而自己只身一个前往的也较多,占341%,与配偶和亲属一起进
城就业的本省民工只占很少的比重。这说明流动民工的家庭、也就是他们的“根”,仍留在
农村,这也是称其为“流动民工”的一个重要根据。不过,外省民工与自己配偶一起来济南
的为数不少,占外省民匠2335%,这些人主要是来自浙江等地的个体户,他们往往习惯于
一起外出开夫妻店。与此相联系,在考察流动民工进城后如何找到第一份工作时,我们同样
发现,自己通过老乡或亲戚找到第一份工作的最多,占440%,通过老乡或亲戚主动介绍找
到第一份工作的占310%,两项合计已占75%,另外通过当地政府找到的占815,通过雇方
来家乡招工找到的占67%,通过城市劳务市场找到的占48%。
22〓流动民工的生活交往方式
由于进城民工的“家”、也就是“根”留在农村,所以民工靠情感维系的生活圈子并没有根
本的改变。他们最大的情感寄托仍然在生于斯、长于斯的家乡。流动民工的所谓“流动”,
其实主要是由于他们回乡探亲而形成的城乡流动。人们往往以为民工的进城是盲目的,民工
流动的主要原因是就业的不稳定,民工的流动不仅造成交通的不堪重负,而且生产很多城市
无业游民。但从调查的情况看,民工的流动首称是具有节日性的特点,而且主要是在最主的
传统节日〖CD2〗春节期间的返乡,春节其间回家探亲的进城民工占调查总样的本的937%
,在一般节日或调末等假日返乡探亲的并不多,如在每年新年期间回家探新 占197%,在
周末或假日回家探亲的占95%;其次是具有季节性的特点,而且主要是在秋收季节回老家
探亲和从事农业生产,因为绝大多数民匠家庭都有承包的“责任田”,在秋收季节返乡的进
城民工占500%,另外春耕季节返乡的也285%。随着1995年铁路等交通费用的大幅度提高
,民工节日性和季节性的城乡流动压力也舒服大为减因,因为我们在调查中发现,民匠返乡
探关和帮工,实际上受返乡交通成本的影响很大,在济南市就业的外省民工,其返乡的频率
和比重都低于本省民工,如在春节返乡的外省民工有892%,本省民工有940%,在新年返
乡的外省民菜29%,本省民工有的209%,在秋收季节返乡的外省民工有137%,本省世
工有527%,在春耕季节返乡的,外省民工有78%,本省民工有300%。
与人们的猜测和估计相差甚远的是,进城民工的返乡回流,其实很少是由于找不到工作的原
因。在调查中询问进城工作后遇到的最大困难是什么的时候,认为是“找不到工作”的只占
08%,是各项困难的魏中人数比重最少的。相反,进城民工在城市里的工作是相对稳定的
,而且有706%的人在迁入城市之前就已经事先找好了工作,进城就业后从未更换过工作的
民工所占的比重高达839%,变换过一次工作的占16%,变换过两次的占108%,变换过
三次以上占36%。由于职业的不同,工作的稳定性也有一定的差异。工作稳定性最高的是
家庭保姆和建筑业民工,从未变换过工作的分别占928%和913%,而流动性相对较大的是
在酒店、宾馆、招待所等服务部门的民工,但就是这部分人中,从未变换过工作的也占67
0%。这说明,随着城市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城市服务体系的扩展,在城市建筑业和商业服务业
等劳动部门出现了较大的结构性的就业需求,存在着吸纳劳动力的较大能力,而这种需求的
空白往往是向往舒适的白领工作的城市青年所不愿填补的。
民工进城就业后虽然生活在城市,但尚没有真正地融入城市生活,没有建立起以业缘关系为
纽带的生活圈子。他们的生活圈子仍然建立在亲缘和地缘关系上。在回答“进城打工后最亲
密的朋友是谁”时,557%的进城民工认为是“一同来找工的老乡”,218%的民工认为是
“进城后认识的城里人”。而且,在集体所有制单位打工的民工,其生活圈子更多依赖于“
老乡”,认为最亲密的朋友是“一同来打工的老乡”的占677%,而个体工商户工这样认为
的最少,占401%。这一差别估计很可能与职业收入水平有关,收入较高的民工,生活圈子
更广一些,具有较多的交往机会和交往选择,而收入较低的民工,是更容易囿于一个互识的
文化圈子里。
由于流动民工进城就业后难于真正融于城市社会,无法建立起与城里人交往的生活圈子,因
而他们在城市中尽管有的已工作生活多年,但角然是城市生活的“陌生人”。城市社会对于
民工自身来说,依旧是“外在的”和“他们的”,而不是“我们的”。他们在城市中的生产
经济地交织着收入提高带来的欣喜和感情孤独带来的忧伤。根据调查我们看到 ,流动民工
进城后在济南生活中遇到的最大困难,列于首位的是“城里物价太贵”,持这种看法的民工
占354%。这大概与近几年物价上涨过快有关,并非是流动民工的“独特的”困难。因为根
据1994和1995若干全国性的对城乡居民的抽样调查,这两年“物价上涨过快”均被民众排在
社会问题的首位”列在第二位的因难才是真正具有民工特点的,即有241%的人认为是“社
会关系少、感情孤独”,另外还有219%的人认为是“生活艰苦”,80%的人认为是“住
房困难”,58%的人认为是“本地人的排挤”,只有08%的人认为是“找不到工作”。这
个问题的调查也证实我们在前面的一项估计,即个体工商户民工的生活圈子较少依赖于“老
乡”和集体所有制单位民工的生活圈子较多依赖于老乡,是与民工不同的收入水平有关。收
入较高的民工,生活圈子更广,较少感到孤独。按照流动民工的职业所有制划分,个体工商
户中认为在城市里最大困难是“社会关系少、感情孤独”的占197%,是比重最少的,而集
体所有制单位民工这样认为的占246%;同一问题按月工资收入划分进行交互分析,可以发
现,认为在城市里最大困难是“社会关系少、感情孤独”的民工,月工资收入在200元以下
的比重最高,占311%,而月工资收入在600元以上的比重最少,公占169%。此外,女性
比男性更容易感受到情感的孤独,男性民工认为在城市生活最大的困难是“感情孤独”的占
207%,而女性民工却占到324%,具有较大的差别。
三、流动民工的生活状况
31〓流动民工的收入状况
1994年,山东省农民年人均纯上入1320元,即人增多月净收入110元;全省职工的年平均工
资4338元,即月平均工资362元。从这次调查的情况看,根据职业划分,流动民工中收入较
高的是从事餐饮业和当裁缝的民工,月净收入在600元以上的分别占从事该职业民 的866%
和697%,收入较低的是家庭保姆和在酒家、宾馆招待所等服务单位打工的民工,月净收入
在200元以下的分别占从事该职业的民匠982%和372%;根据打工单位的所有制性质划分
,收入较高的是个体工商户和在三资企业打工的民工,月净收入在600元以上的分别占该部
分的民工的664%和85%,三资企业民工的收入比原来预想的要低;收入较低的是私有企
业和国有企业的民工,月净收入在200元以下的分别占该部分民工306%和156%。出乎意
料的是,在各种所 有制单位中,私营企业民工的平均工资水平是最低的。此外,调查发现
,民工的收入与民工进城打工的时间成正相关关系,打工时间较长的收入较高,打工三年以
上的民工在月净收入600元能上能下档次上的比例最高,占157%,打工时间较短的则收入
较低,打工一年以下的民工在月净收入200元以下的档次上的比例最高,占有202%。民工
性别和年龄也是影响收入水平的因素,男性民工的收入明显高于女性,男性民工月净收在60
0元以上的占771%,相反女性民工月收入在200元以下的比例高达772%,从年龄上看,这
次调查考虑到民工的平均年龄较轻,因而划分了25岁以及以下、26-35岁和35岁以上的三个
年龄段,其中收入较高提26-35年龄段的民工,在月净收入401-500元、501-600元和600元以
上的高收入段中占的比例最高,分别占51.3%、460%和424%,收入较低的是25岁以下的
民工,在月净收入200元及以下、201-300元和301-400元的低收入段中占的比例最高,分别
占947%、800%和729%。
这次调查没有再次证实我们对一个有争议的热点问题的看法,即一些低文化程度的人迅速致
富,并不意味着存在绝对意义上的收入“脑体倒挂”也不意味着教育的收益率是负值,而只
是说明在中国的转型时期,机会成本很高,教育作为一种人力资本、不仅因为收益期很长而
难以受到急于获得成功的人们的重视,而且其收益率过低,大大低于生产资本、特别是金融
投机资本的收益率。因为即便是在人们认为最无法体现教育收益率的个体私营经济领域,受
教育的程度与经营收入也是呈正相关的。根据1992年国家体改委和国家统计局对全13省市4
8万多个工商户和3000多私营企业主的抽样调查,个体工商户总资产额的平均值是27万
元,小学程度为25万元,初中程度户为28万元,高中或中专程度户为31万元,而大专
以上程度户为43万元;私营企业主的年生产经营纯收入平均值为49万元,按受教育程度
分组,小学以下程度户为39万元,初中和高中程度户为46万元,而大专以上程度户则高
达148万元。从这次调查的资料看,虽然在月净收入600元以上的高收入段上,初中程度的
民工占的比例最高,占620%,但在200元及以下的低收入段上,也是初中程度的民工占的
比例最高,占777%,而高中以上程度的民工并没有显示出具有较高收入的特征。这可能与
初中程度民工的样本比重高(占总样本的709%)而且职业分布无一定规则有关,但这只是一
种猜测。
32流动民工的福利待遇
流动民工除了工资性收入,也有一定的福利待遇。对福利待遇的考察,往往是过去其他关于
流动民工的调查的缺项。我们知识,在中国特有的单位社会保障的体制下,不仅仅分析工资
水平,是难以把握人们生活的实际状况的,如虽然国有单位的职工收入远低于个体工商户,
但其住户、医疗、退休养老、生活福利、子女入托上学等方面的待遇却明显优于后者。根据
这次调查,流动民工除了工资以外,享有的福利待遇最突出的一项就是免费提供住房或住房
补贴,尽管民工提供的住户有的甚为简陋,但享受此项福利待遇的民工占总数的777%;流
动民工的最难以享受到的福利待遇是免费半免费医疗,享有此待遇的只占834%,只是在三
资企业中享有此待遇的民工的比例略高一些,达到285%;此外,民工享受免费提供一次以
上用餐的占207%,享受此待遇最多的是私营企业民工,占4615;享受探家车票补贴的占
171%,其中享受此待遇较多的是集体单位和国有单位的民工,分别占218%和200%;在
节日发给实物或现金的民工占203%,国有单位的民工有此项待遇的最多,占389%;年底
有奖金(红包)之类收入的民工占276%,三资企业和国有单位的民工享有此项待遇的较多,
分别占628%和412%。可以发现,在给予民工的待遇方面,国有单位比较注重节日发放实
物和现金以及给予探家车票补贴;三资企业相比较注重医疗保险和年底给予奖金(红包);私
营企业比较注重给予免费工作用餐;而几乎各类企业都把向民工提供免费住户或住房补贴排
在可以提供福利待遇的首位。
四、流动民工的社会分层和社会地位
41流动民工的内部分层结构
关于流动民工的内部分层结构,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考察:一是流动民工的职业分层结构
;二是流动民工就业的所有制分层结构;三是流动民工的收入分层结构。
从流动民工职业分层结构看,吸纳民工最多的职业是建筑业,占414%;其次是工业企业的
机关、院校、医院等单位,分别中176%和140%;如果把在酒店、宾馆、招待所打工的民
工和从事餐饮业、修理业、裁缝业的民工都归于服务业,那这部分民工所点的比重就达到19
2%。如果按三次产业来划分的话,从事第三产业的民工占的比重最高。流动民工中有相当
大的部分首先进入体制外的非正式部门,这类部门的特点是,劳动密集,工资和就业完全受
市场的影响,隐性经济成分较大,实际税率较低。然而,并没有调查数据显示,流动民工的
职业是沿着体制外非正式部门〖CD2〗体制外正式部门〖CD2〗体制内正式部门的规则进行迁
移和流动。
从流动民工就业的所有制结构来看,吸纳流动民工最多的是集体和国有部门,分别占总样本
的370%和321%,另外私营企业部门占159%,个体企业占122%,三资企业占23%。
但是,应当注意到 ,由于无法掌握调查点全部民工的名单,问答调查只是根据派出所登记
的名单(这是目前各种民工登记中最完备的)进行,所以目前呼种对流动民工的职业结构和就
业的所有制品结构的调查分析,都只有参照的意义。不过,由于我们在抽样中参照了登记名
单上的分层结构,因而调查的结果并不与人们的经验事实相悖,但这并不排除一些没有登记
的民工会影响调查的结果。根据调查,零散的个体业民工往往登记率较低,因而实际的服务
业民工和个体私营业民工所占的比重都可能更高一些。
从流动民的收入分层结构来看,月净收入在201-300元和301-400元的民工占的比重最高,分
别为280%和258%,其次是401-500元,占174%,200元及以下的民工占125%,而月净
入在501-600元和600元以上的分别为59%和101%。在流动民工的职业分层中,收入最高
提从事餐饮业的小老板,月平均收入1362元,最低的是家庭保姆,月平均工资108元。在流
动民工就业的所有制结构中,收入最高的是个体工商户,月平均收入1045元,收入最低的是
在私营企业打工的民工,月平均收入为329月。实际上,如果剔除流动民工所拥有的分配非
常平均的“责任田”,民工按收入的高低可以分为三个阶层:一是占有一定资本并雇用他的
业主;二是占有少量资本并自我雇用的个体劳动者;三是除了劳动力一无所有的打工者。这
三者之间收入高低差别 ,前两者之间主要是资本收益量和资本收益率方面的差别,后两者
之间主要是资本收益与劳动收益以及技术与非技术劳动之间的差别。
42流动民工在社会分层中的经济社会地位
流动民工目前还很难说是一个独立的社会阶层,作为一种过渡状态,他们和乡镇企业职工有
着共同的特点,都是从农村到市民、从农民到工人的过渡性中伸阶层。流动民工的经济社会
地位,在其生活的当地农村属于中待偏上阶支,而在其打工的城市属于中等偏下阶层。
从以收入衡量的经济地位来看,流动民工与家乡的农民相比,认为自己属于中层的占440%
,属于中上层的占328%,属于上层的占166%,而认为自己属于中下层和下层的只占52
%和12%。从职业划分上看,认为自己属于上层的民工中,从事餐饮业、集市贩卖,当裁缝
和从事修理服务业的个体经营者所占的比重较高,而认为自己属于中下层或下层的民工中,
酒店、宾馆的打工者和家庭保姆所占的比重较高。从所有制划分上来看,个体工商户民工和
在三资企业打工的民工对自己的经济地位评价较高,在认为自己属于农村上层的民工中分别
占419%和428%。从收入上看,认为自己属于农村上层的民工,一般是月净收入在501-60
0元和600元以上的,而认为自己属于农村中下层和下层的民工,一般是月净收入在201-300
元和200元以及以下的。流动民的经济地位比他们没有出来打工之前是有明显提高,尽管多
数民工认为自己家庭的相对经济水平在当地农村属于中等或偏上,如认为自己家庭在当地是
中等水平的占629%,中等以上水平的占212%,中等以下水平的只占150%。民工对自己
家庭的这种评价,可能因以家庭贫穷为耻的观念而有高估的倾向,因为根据这次调查,流动
民工在迁入城市前在当地农村的月收入少于100元的占到342%,而1994年山东省农民人均
收入1320元,即月纯入110元。民工进城就业后,收入水平明显提高,月净收入超过200元有
的874%,超过300元的594%,超过400元的有336%,超过500元有的161%。
流动民工对自己经济地位的评价,与其所在城市(济南市)的居民相对比的时候,评价结果明
显低于家乡农民相对比时的评价。总体样本中有235%的民工认为自己是城市社会的下层,
375%的民工认为是中下层,284%的民工认为是中层,79%的民工认为是中上层 ,只有
24%的民工认为自己是上层。这种较低的评价还不仅仅是由于处在不同的收入体系中的问
题。因为1995年济南市职工的平均月工资约400元,而流动民工月收入在501-600元收入组的
人员中,584%的人认为自己是城市社会中层,还有236%的人认为自己是中下层; 600元
以上收入组的民工也有359%的民工认为自己是中层,有333%的人认为自己是中上层,只
有176%的民工认为自己是城市的上层;在301-400元收入组,520%的民工认为自己是中
下层,201-300元收入组中有396%的民工认为自己是城市下层,在200元及以下收入组中,
主伙自己是城市社会下层的人员比例高达478%。从职业分类上看,经营餐饮业和从事修理
服务业的民工对自己的经济地位评价较高,认为自己属于上层的分别占155%和127%,占
的比例最高;而从事家庭保姆、酒店、宾馆招待和在机关、院校、医院打工的民工对自己在
城市的经济地位的评价最低,认为自己是城市下层的分别占375%、306%和301% 。从
就业所有制类型看,三资企业的民工对自己在城市中的经济地位评价最低,认为自己是下层
的民工所占的比例高达400%。
人们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在现实中是很难截然分开的,流动民工在总体上对自己的经济地
位评价较代,可能是受到一些社会因素的影响。流动民工虽然生活在城市中,但并不享有市
民的一切权利,不仅在就业的社会福利待遇方面与城市正式职工有相当大的差距,而且在住
户、医疗、劳动保险、就业稳定性、孩子入托上学等一系列城市服务方面,流动民工都遇到
比一般城市居民更多的困难。尤其是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是他们从制度上和心理上从农民
转化为居工的巨大屏障。当流动民工在回答“最需要政府提供的帮助是什么”时,主伙是“
和本地人享有相同的户口下午”的占比重最高,为582%,另外有252%的民工认为是“招
工信息和统一的劳务市场”,1188%的民工认为是“住房和医疗保障”,15%的民工主伙
是解决子女入托上学,30%的民工主伙是其他方面的帮助,没有一个工认为“不需要”政
府的帮助。民工最需要的帮助,集中在花钱也难以办的事情上,而正是这些事情使他们产季
了“外在于” 城市的感觉。这些因素也使他们的社会地位大大低于实际收入衡量的经济地
位。
43〓流动民工的生活满意和社会公平感
较之内陆城市和东南沿海城市,大都市中的流动民工虽然生活水平和生活环境并不更差,但
流动民工与当地居民和当地政府的关系却明显地更为紧张。这一特点在首都北京表现得尤为
明显。北京的城市居民往往把交通的拥挤、偷盗行为的增加、市容的不整洁和某些方面社会
秩序的恶化与流动民工的进城联系在一起,在日常的谈论中对民工颇有微词。自1985年以来
,北京市的有关管理部门与流动民工聚居的“浙江杜”等处的民工展开了“清理”与迩避和
对抗清理的摩擦,而且矛盾在不断地加剧,流动民工也因受到限制和歧视而对所在的生活环
境有强烈的不满情绪(王春光,1995)。这种大都市与内陆城市和沿海城市的区别,可能是因
为大都市涌入的民工过多,严重超过城市一基础设施的承载能力。对于北京来说,另一个原
因是形成了一些在城市“单位管理体系”之外的民工的聚居点,而聚居点的流动民工内部管
理混乱(项飙,1995)。北京吸纳民工最多的建筑业多是由北京郊区农村的民工从事,相对来
说受到当地管理组织有效管理。广东省是中国流动民工涌入量最多的省份,珠江三角洲流动
民工的数量已大大超过了当地原有的职工,使一些城市成为新兴的“移民城市”,而且外省
涌入的流动民工绝大多数都纳入了企业的单位管理体制,当地经济的迅速发展也极大地得益
于流动民工的劳动力贡献,当地政府对流动民工报也采取欢迎、容纳、合作的态度(课深,1
995年)。从我们这次调查的内陆城市济南市的情况看,尽管流动民工与其他城市的民工一样
,在生活和劳动条件上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但与当地成都市民民和政府没有明显的摩擦和
冲突。流动民工的对自己在城市里的生活情况绝大多数是“比料满意”和满意程度“一般”
的。
从调查获得的资料来看,在总样本中,对“自己在城市里生活的满意程度?表示“比较满意
”的占399%,表示“一般”的占482%,表示“很满意”的占60%,表示“不满意”的
占5%,而表示“很不满意”的只占027%,1500人中只有4人。集体单位的民工平均的满
意程度最低,这可能是由于他们在感觉上认为较之个体、私营和三资企业的民工在收入上要
低,而较之国有单位民工在福利待遇上又少。
对流动民工对自身待遇的公平感和调查生活满意度的调查结果基本一致,认为“比较公平”
的占654%,认为“不太公平”的占293%,认为“很公平”的占30%,认为“很不公平
”的只占22%。调查显示,流动民工对自身待遇的公平感与他们的收入水平相关程度不高
, 各收入段的民工认为“比较公平”的都在50%以上;与性别的相关性则比较明晃,认为“
比料公平”的男性民工占664%,女性民工占629%,认为“不太公平”的民工中,男性民
工占279%,女性民工占326%。此外,个体工商户民工和国有单位民工在认为“比较公平
”的民工中占的比例最高,分别占该类民工的714%和702%,而三资企业民工和集体单位
民工在认为“不太公平”的民工中占的比例最高,分别占411%和341%。
五、结论性评价和流动民工发展前景展望
分析表明,植根(家)于农村的流动民工,正像它们曾把血缘、地缘关系带入乡镇企业一样,
他们也将这种关系网络扩展到城市,在西方的现代化理论中,一个重要的理论推论就是,亲
缘、地缘的社会网络是乡土社会的产物和社会理性化过程的障碍。我在研究乡镇企业时就曾
发现,农民在脱离土地、创办企业的过程中,家庭伦理规范也随他们一起移置入乡镇企业,
这并不是因为他们缺乏现代的组织观念和经济理性,而是因为家庭伦理规范成为乡镇企业节
约组织成本和监督成本的有效手段,尽管这是一种非常“传统”的方法,但事实上却成为乡
镇企业的一种“社会资源”和降低成本的途径(李培林,1995)。这次关于流动民工的调查再
次证实,农民在“离土离乡”的社会流动中,其信息来源、找到工作的方式、进城工作的行
为方式以及在城市中的效往方式,都更多地依赖以亲缘、地缘为纽结的社会关系网络。而且
,这种依赖相对于他们可以利用的社会资源来说,是一种非常理性的行为选择,与他们期望
获得更高的收入和更舒适的生活的功性昨目标是完全一致的。
流动民工在职业变动和社会流动的迁移中对亲缘、地缘关系的依赖,似乎与社会资源(信息
渠道 、职业位置等等)的市场化程度没有必然的联系,因为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广东、浙江
等地的民工调查以及全国性的调查也显示出类似的依赖性,甚至香港和海外华人企业也都显
示了“企业家庭主义”的特征(Wang,1985,1991)。我的设想是,流动民工的这种依赖性,正
像在乡镇企业是出于节约组成本和监督成本的考虑,在他们则是出于节约流动居本和交易成
本的考虑,尽管这种考虑可能是不自觉的和本能的。遗憾的是,这次调查中没有调查流动民
工的流动费用,因而没有计量的数据证明,与较依赖亲缘、地缘关系的民工相比,较不依赖
的民工的流动居本是否更高。此外,我们还不清楚,这种依赖性究意是属于乡土社会文化特
征还是华人社会文化特征(亦乎东方社会文化特征?),而一旦进入对文化模式的考察,就是
一个很哲学化的论题了,不是一般的统计分析所能说清楚的。
民工在乡村到城市、从农民到非农产业职工的流动中,其收入水平和经济地位得到显著提高
,总体上的经济地位目前属于家乡社会的中等偏上阶层,同时属于所在城市社会的中等偏下
阶层。但其总体的社会地位没有发生与其经济地位相应的明显变化,社会身分没有明显的改
变,这主要是由于受户籍身分以及与此相联系的各种福利待遇的影响。民工进入城市以后,
较多地聚集在一些迅速发展的劳动密集经济部门(如建筑业),但看不出他们随后继续向城市
现代经济部门转移的趋势。与城市职工相比,民工创造的利润更多地转化为企业利润,较少
地转化为他们自身的福利待遇,因而以民工为主体的企业,在同样的劳动密集企业中,往往
生产成本较低,资本积累能力较强。流动民工经过职业分化,实际上已经完全分属于三个不
同的社会阶层:即占有相当生产资本并雇佣他人的业主、占有少量资本的自我雇用的个体工
商业者和完全依赖打工的受薪者。这种分化,有的是在进城以前就形成的,有的是在进城以
后新出现的。民工中的业主的创业过程,最普遍就是通过餐饮服务业起家。业主的经济社会
地位比一般的进城打工者要高得多,他们中有更多的人认为自己属于城市中等偏上阶层。从
这次调查获得的资料中,我们难以证实,业主的发家在多大程度上依赖先赋因素ascription
factor)和在大多程度上依赖创业的努力(achievement factor)。但有一点是明显的,就是
资本规模的大小,与他们可利用的社会资源的多少呈正相关,越是收入高和财富占有量大的
,其社会经济地位晋升的机会也就越多。
从流动民工的发展前景来看,由于民工进入的城市经济部门大都是劳动力出现结构性紧缺的
部门,经济的快速发展仍然在推动着这些部门的规模扩展,而且农业之间的收入差距和城乡
之间的生活环境差距都不是在短期内可以消除甚至缩小的,因此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流动
民工向城市的涌入仍然呈一种发展的趋势。从这次调查的情况看,流动民工对自身的发展持
乐观的态度,他们进入城市并不是一种权宜之计的短期打算,在回答打算大城市停留的时间
时,约有一半的人,占494%的人认为“只要能挣钱,越长越好”,398%的人认为“视情
况而定”,想“挣了一笔钱就回家”和只是“季节性打工”的分别占55%和53%。即便是
在形势迫使其返回家乡时,也仍然有372%的民工认为只要城里挣钱多就尽最大可能留在城
市,179%的民工准备先回去,但一有机会马上出来打工,165%的民工准备随大流。但是
,潜在不利前景也是存在的。这次调查的流动民工的平均年龄只有26岁,多数是在吃“青春
体力饭”,在劳动力市场上并不具有长远的竞争实力,一旦过了青春年龄或随着产业升级造
成劳动密集部门劳力饱和,他们的就业机会就会减少,工作也会受到裁员的威胁。另外,经
济的发展总是有高潮和低落的时期,一旦增长速度减缓、经济紧缩,他们的处境也会比较困
难。然而,从城市管理的角度看,很重要的是要有一个长远的观点,要有把他们纳入城市管
理体系并最终把他们转化为市民的计划和打算。为此,一方面要在流动民工的城市分布上实
行控制,使流动民工在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得到分流,另一方面是在城市给予具有稳定就业的
民工一个合法并且合理的身分,使他们能够融入城市社会关系网络,在城市中安居乐业,把
城市当作他们的家。当然,从更长远来考虑,应当通过大力发展农村缩小城乡差距,通过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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