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负责开展各项活动,并做好工作记录及活动总结。
6、 培养推荐社团接班人,做好负责人换届选举工作。
7、 加强校内、外之间的社团交流,扩大社团影响,树立社团良好形象。
第十条 社团负责人的退出和除名:
1、 学生毕业离校,自动退出社团。
2、 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即可退出社团,取消组织成员资格。
3、 有严重影响社团名誉行为的成员,违反工作制度以及违法乱纪等破坏徐海学院名誉、触犯法律的组织成员立即除名。
4、 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积极主动的成员,经社团管理机构研究可予以开除。
第十一条 社团管理机构每月召开两次工作例会。
社团管理机构成员必须按时出席并参与组织的各项活动;长期不遵守章程制度者,社团管理机构有权提请学生处对其进行免职。社团管理机构重要决议采取投票或举手表决,社团负责人必须出席会议,并实行三分之二的绝对多数制;日常决议的表决,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并实行二分之一的简单多数制。
第十二条 社团社长职责:
1、 负责确定本社团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2、 领导各部门及下属组织的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会。
3、 监督各部门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
4、 负责社团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5、 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第十三条 副社长协助社长处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负责的各项工作,社长不在时,代理社长工作。
第十四条 社团下设企划部、外联部、宣传部、综合部、新闻部共5个部门。各部门职能具体为:
(一)企划部
1、 负责会员的招新、入会审批以及社团工作人员档案的管理。
2、 负责社团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后勤保障工作 。
3、 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丰富贫困同学的生活,陶冶学生的情操。
4、 协调其余各部及分社等的活动安排。
(二) 外联部
1、 统一负责社团对外业务联系、洽谈,为社团争取赞助与合作,为广大同学提供良好的工作机会。
2、 努力争取校内各单位的合作,为特困生寻找一批岗位。
3、 加强社团与社会各届的联系,树立社团良好形象。
(三) 宣传部
1、 负责社团活动的相关宣传文字、图片、广告等的策划、设计和发布工作,并能够搜集相关信息,并将活动成果归纳成文字材料。
2、 负责社团简报的编辑和印刷。
3、 负责社团与其它社团的联系,通过各种形式宣传社团,进一步扩大社团在校内外的影响,为社团的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