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想男人与女人都有些贱的,贱的由来很简单,无外乎就是儒家思想和现在社会的风潮。一直到现在,多数女人的性,显然不能代表这个女人的喜欢或者是爱,而她的迫切要求是嫁个“自己的家”的男人。如果男人担心与自己有过性行为的这个女人要嫁给自己,那么他的聪明之道就是离开。
女士对我说道理点头称好,没过多长时间,又在网上遇到了女士,女士说:“我又网了一个,这个好英俊,第一次见面喝酒以后我们就开房玩了个通宵,”我是一脸的茫然。
再次遇到这位女士,女士又这样表白:“这样俊的男人,我怎么能让他当我老公?小白脸可不好养,也养不住哦,我还是决定和他速战速决吧。”
要说世间的男女婚姻之事,真的让你无法去深刻的思考,最后一次遇到这位女士,女士在QQ里面告诉我:“那个有过一腿的英俊男人,他非要和我结婚.我和他正式交朋友到现在已经半年了.下个月我们就结婚了!”听到这个消息,我先是表示祝福她们,可我真的搞不懂,当初女士说:“俊得不能当她的老公,养不住,” 可现在却要嫁给这个俊男人!我觉得无所谓英俊不英俊的,情人眼里出西施而已.而这个要当新郎的男人和我在QQ里面说:“我最欣赏和喜欢女友的是,她毫不忸怩,敢爱敢恨,敢做敢当,性福生活我们是不错的,不像某些女人那样,做作得很.难受还憋着自己的情感,这样的女人,我娶不得!”
说到这里,我想性专栏作家的“至理名言”这次也失了效,见了鬼了。当今的男人女人们,在这个瞬息万变社会里,大多数是变色龙!
同时我也在想,现在又有能够有几人,能有这位女友这样的胆量与运气呢?
风流不尽才华夜,共勉红灯舞芳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