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以上基本要求,还有另外一些限制。它们包括:①年龄限制。奥运会的运动员除了在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的竞赛规则中由于健康原因有所规定外,没有其他的限制。但是在征得国际奥委会同意的前提下,单项体育组织可以对本项目运动员的年龄进行限制。如国际足联规定,参加奥运会的每个队中只能有3名球员年龄在 23岁以上。②运动员的国籍。参加奥运会的运动员必须是选派他参赛的国家奥委会所在国的国民。如果一个运动员同时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国民,他只能代表其中一个国家参加奥运会,这个国家由他自己选择;曾经在奥运会、洲或地区的运动会、被有关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承认的世界锦标赛或地区锦标赛中代表一个国家的运动员,如果他改变了自己的国籍或取得新国籍,必须在改变国籍或取得新国籍3年以后,才能代表新国家参加奥运会,但是如果取得了有关国家奥委会和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的同意以及国际奥委会执委会的批准,这个期限可以缩短甚至取消。如果一个运动员所在的国家是新独立的国家,或他所属的国家奥委会是新被承认的,这个运动员可以选择代表新的或原来所属的国家参加奥运会,但这样的选择机会只有一次,例如,苏联解体后,现属新独立国家的运动员可以选择代表新的国家,也可以选择代表俄罗斯参加奥运会。在奥运会中涉及到运动员国籍问题的一切争端,都应该由国际奥委会执委会根据以上原则来加以解决。
※裁判员
奥运会比赛的技术问题一般是由各国际单项体育组织负责的,裁判员也不例外。各单项组织在奥运会前向各国的国际裁判们发出邀请,并组织他们进行所管辖项目比赛的裁判工作。但是那些担任辅助工作的裁判员,如巡边员、司线员、记录员等大都由东道国派出。应邀参加奥运会裁判工作的裁判员所需的费用由奥运会组委会负责。在奥运会期间,他们不住在奥运村,而是根据项目分开居住在旅馆里。他们凭身份卡进入比赛场馆,但不能进入运动员居住的奥运衬。
奥运会要求裁判工作公正准确,并接受国际单项体育组织、技术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的监督。不公正的裁判员将受到控告或被撤换。当然,任何比赛中的错判甚至有意偏向都不可能完全避免,在历届奥运会上几乎都有因裁判问题而引起的争议。例如在汉城奥运会上,韩国拳击运动员道丁一(Byum Jong-ll)和他的教练甚至因对裁决不满而对当值裁判瓦尔克(Keith Walker)大打出手,成为该届奥运会的一大丑闻。
※主体育场
奥运会最重要的场馆,通常都称为奥林匹克体育场,一般开幕式、闭幕式、田径比赛和部分足球比赛都在这里进行。奥林匹克圣火要在主体育场醒目的位置燃烧直到奥运会结束。主体育场的建设也需要主办国投入最多的资金,花费最多的心血。奥运会结束以后,主体育场往往成为一个城市具有纪念意义的标志性建筑。
※奥林匹克村
又叫奥运村或者运动员村。奥运会主办者为参加奥运会的运动员、官员和工作人员提供的住宿地。在初期的奥运会上,来自各国的选手和官员部分散在各个宾馆里面,这不利于奥运会的组织工作和各国运动员之间的联系交流。1924年第8届奥运会在巴黎举行,主办者第一次将参加者集中安置在特意建造的木制房屋中, 这就是最早的奥运衬。1932年洛杉矶奥运会,该市在离主体育场不远的地方专门建造了供运动员和正式工作人员居住的建筑群,从此这个做法成为一个传统,并在《奥林匹克宪章》第42条加以规定:"为了使所有运动员、官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住在一起,奥运会组委会应提供一座至少在奥林匹克运动会开幕式前两周至闭幕式后3天期间可入住的奥林匹克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