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看着案件进展,就本能的为两位夏律师担忧起来。我怕他们经验不足上了他们的套,但是我又不能直接说,毕竟我不认识这两位律师,可是当我看着他们一步一步走近他们的圈套是,我的担忧迫使我不得不拿起笔来通过网络发帖的方式提出我一个专业刑事律师的建议,我真的希望他们能看到,但是又怕他们看到。毕竟会让人感到我似乎有不信任他们的地方,其实本质上讲,任何一个拿了律师证的律师都有权利接受任何案件,但是经验、资历、应变能力、处事方式、办案思路确实千差万别。没有什么固定的标准可以衡量一名律师的真正的水平和能力,一切全凭案例说话。成功的案例才能说明问题。
为了引起重视,我就将在自己的观察分析和经验在网上发了一篇题为《邓玉娇的律师应注意的问题》这样一个中性的帖子。发帖我选择了天涯,天涯我好几年前就注册了,但是一直没有用,这次正好派上用场,于是我将相关的帖子发到天涯,但愿有人看到后能转告两名律师以及其他的网友,但是这天涯对我这般纯专业性技术贴居然也说涉及敏感字眼,一天多之后才通过一个帖子。
果然我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律师会见不知道保护自己,会见是极其风险的工作,一不小心就会掉到陷进里。也许是太过激动,两位律师出来后,失声痛哭、六神无主,打电话把会见中涉及到的情况向外通报。当时我就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是为这两位为律师。毕竟,他们不是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很多问题可能不会注意,结果我在《邓玉娇律师应注意的问题》的帖子中所担心的问题几乎全部应验。他们刚刚通报案情,紧接着当晚巴东县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义正言辞地指责律师严重违规,并指出律师会见后邓玉娇后邓玉娇改变了口供,这等于将大家都知道的刑法306条的刚刀已经架到两位律师的头上,我倒吸一口凉气。可是两位律师也许还没感到这不祥的云彩,今天不知为何突然又跑去武装部,把所有的人都搞晕了。
于是就有很多北京的同行还有众多的网友在开始希望我能出马,可是我又何尝不愿意出马呀!但是犯罪嫌疑人只能请两名律师,我是出师无据呀,
后来又一想着案子还得一段时间,看看再说。但是我又看到前方律师们又附和家属意见,要申请进行精神病鉴定,又要公安保全可能什么也证明不了的证据,又找检察院、又找县委书记,完全乱了阵脚。另外还公开说邓玉娇的水果刀是自己买的,平时放在包里,的确不够专业,即便是自己买的也不能说。法律是规定是律师只是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无罪、罪轻的意见和材料,怎么也不应该提出可能会对当事人不利的证据。这样东一榔头、西一棒追搞得公安机关和当地政府很反感。不要忘了我们要的是邓玉娇无罪释放的结果,在邓没出来之前我们还得用用智慧与其周旋。有很多话是不能说的,就像我的《邓玉娇律师应注意的问题》有两个版本一样,第一个发在自己的博客上但是发出后几个小时没显示出来,我以为是被毙了,于是紧接着又写了另一个比较平和的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