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管制刀具,危害无穷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管理,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严密防范涉校涉生暴力犯罪的通知》(闽教安【2010】5号)的要求,学校决定从即日起至4月10日开展校园管制刀具收缴专项行动。现将什么是管制刀具以及携带管制刀具的违法性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告知家长,请家长配合学校加强孩子的安全法制教育。
一、什么是管制刀具?
管制刀具是指公安机关为了有效维护社会治安,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刀具作为凶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由法律规定实行控制管理的刀具,它是刀具的一部分。
二、管制刀具的范围:
1.匕首,即短剑或狭长的短刀;2.三棱刀,是一种三面有棱角的刀具;3.弹簧刀,是一种具有弹簧自锁装置的利刃,又叫跳刀; 4.各种尖刀,是指刀刃长度在8厘米以上的单刃或双刃尖刀。另外,无弹簧但有自锁装置的单刃、双刃刀和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双刃刀,以及东洋武士刀,西洋军刺等都属于管制刀具。
三、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目的。
1.保障公民人身安全; 2.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刀具作为凶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四、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积极意义。
1.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共安全;2.保障刀具的正常生产、销售和使用;3.教育、挽救违法青少年,社会上喜欢携带刀、剑、匕首等刀具的多系青少年,他们以拥有刀剑为时尚。青少年的身心发展尚未成熟,思想单纯,缺乏理智,意志薄弱,感情易冲动,自我控制能力弱。部分青少年不知法,不懂法,不畏法,不守法,无所顾及,胆大妄为,逞强霸道心理极强,有时为了一点小事,或经过他人稍加挑逗,就大动干戈,持刀伤人,甚至持到械斗。
五、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如果屡教不改,就构成《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所说的严重不良行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的危害性:
一是由于玩耍而伤及自己或他人,严重的像下面本案的陈某一样,构成犯罪。 二是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犯罪工具,危害公共安全。三是由于携带管制刀具,助长了学生逞强好胜的心理,一旦与同学发生冲突,随身携带的管制刀具很可能成为实施犯罪的工具。因此,制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是预防犯罪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