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一夜情后向对方索要钱财被判拘役
温存之后,承诺支付重金的男网友竟然溜了。气急之下,女网友以遇盗为名报案将男网友抓获,真相大白后她却因此身陷囹圄。现年32岁的小云(化名)来自广东梅县,2000年来广州某知名大学读书,毕业后成为一名舞蹈老师。2011年8月,她与丈夫离婚,独自带着3岁的女儿,单身至今。2012年9月,小云与其相约的男网友阿文在海珠区某宾馆开房,两人谈好以3000元的价格进行性交易。事后阿文未付钱自行离开。小云为了报复,随后报警诬告阿文盗窃其3000元现金,致其被刑事拘留十余日。
1月8日下午,广州海珠区法院经审理认定,女网友小云(化名)构成诬告陷害罪,一审对其判处拘役五个月。小云当庭供称,自己由始至终都不知道阿文的真实姓名,两人网上商定后还约法三章,由阿文负责开房和戴避孕套,不过夜,性交不超过三次等。当晚,两人共发生了两次性关系,后阿文让小云去洗澡,称自己去买饮料,便一去不复返。“我很生气,他说给钱我才答应他的,他骗了我,我希望公安机关能处罚他。”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云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诬告陷害罪。但其在第二次被民警教育后才说出实情,未能构成自首,仅因归案后如实交代罪行,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考虑到小云有正当的职业,并有幼女需要照顾等特殊情况,最终法院对小云作出了拘役五个月的轻判。法官认为,有偿进行性服务是违法行为,小云主张的3000元报酬并不受法律保护。
被告女子小云(化名)流下了悔恨的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