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雍正对待政治对手素来不留任何情面,后来即便是他的亲生儿子他也一律可以处以极刑,所以,年氏即便死在年羹尧的后面,年羹尧的下场也不会有什么实质性的改观。雍正给年羹尧罗列的所谓的92条罪状,除开年羹尧接受贿赂等几条罪状还算有点影子,其他的都是故意罗织、深文周纳。例如指责年羹尧“僭越”,也就是不守做臣子的礼仪,说年羹尧吃饭叫“用膳”,送给别人东西叫“赐”,接见属员叫“引见”,这些词本来都是皇帝专用的,年羹尧擅自使用就是“僭越”,可是,雍正的另外一个宠臣李卫也曾经如此大胆地“僭越”过,翻开《朱批谕旨·李卫奏折》,清雍正二年九月初六,雍正在给李卫的批示中指出:“川马、古董之收受,俱当检点。两面‘钦用’牌,不可以己乎!是皆小人逞志之态,何须乃尔。”从这段批示中我们可以看到,李卫一样接受贿赂,一样把自己的执事牌子写上“钦用”的字眼,可是雍正对他不过是骂了两句而已,说他有点小人得志的意思,再无其他严厉的指责。清雍正二年,李卫当时的职务不过是云南布政使,远不能与年羹尧的一等公爵、抚远大将军、川陕总督的地位相提并论,何以李卫“僭越”,雍正就轻描淡写呢?实际上李卫的骄纵,连年羹尧都有所耳闻,他直接批评过李卫这个缺点,但却被雍正轻轻放下不提,李卫后来在浙江担任总督的时候还在西湖花神庙给自己以及妻妾搞了一个不伦不类的“湖山神位”,把自己吹捧成浙江地区乃神乃圣的“大仙”,乾隆南巡时看到,下令拆毁。由此可见,李卫所谓的“骄纵”正是在雍正的庇护下完成的,只要皇帝支持、信任的人,即便受贿、僭越也不过是小问题,而一旦失宠,那么这些问题很快就上升到政治高度上来,年羹尧致死的主因既不是受贿,也不是什么僭越,而是我们前面提到的,年羹尧由于在胤禩、胤禟等人的问题上与雍正的分歧被雍正视做“不可信”,从而担心他会被政治对手利用,遂决定先下手为强将年羹尧处决。在杀年羹尧这件事上,当时民间就有很多不同的声音,一些知识分子对年羹尧很具同情色彩,汪景祺在《读书堂西征笔记》中就善意地提醒年羹尧注意皇帝老儿的“卸磨杀驴”,可惜年羹尧没有当回事儿,年羹尧一出事,雍正很快找茬把汪景祺给杀了。因为年羹尧军功显赫,他被贬到杭州时,坐在涌金门一侧,贩夫走卒见到年羹尧都不敢上前,说“年大将军在此”(此处可以见昭梿的《啸亭杂录》)而作为后来雍正确定的皇储弘历(乾隆),也对年羹尧抱有很大的同情,他坚持认为像年羹尧这样难得的名将应该留下来应对西北的战事,此事来自于《永宪录》之《续编》(该书第335页)的记载,当时朝中无人敢对年羹尧事件发表真实看法,只有弘历一个人这么说,可他的观点也代表了很多人的想法,从后来雍正在西北两路用兵缺乏得力的大将这一事实来看,弘历的建言比较具有远见。年羹尧如此人望,也就差一死了。 年羹尧既死,“真正当代第一超群拔类之稀有大臣”隆科多也走到了人生的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