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现状及对策
2001-06-19
党的十五大以后,福建省个体私营经济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新阶段,对促进生产、拉动经济、扩大就业、增加税收以及方便人们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
一、福建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现状
(一)规模层次不断提高,发展空间明显扩大。近年来,福建省个体私营经济在党的政策鼓励和引导下,呈现出了较快增长的势头,数量由少到多,规模由小到大,层次由低向高,实力由弱向强。据福建省工商局统计,至1999年底,全省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注册资金分别达57.73万户、118.76万人、89.27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5.7%、6.8%、15.8%,增长幅度均高于1998年。全省私营企业达4.07万户,从业人员58.26万人,注册资金488.77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16.3%、17.9%和44.3%。部分私营企业经过多年的资金积累、技术发展,不断调整内部管理机制,优化产品结构,积极开拓市场,企业规模逐渐扩展,步入良性循环发展轨道。1999年末,全省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620户,私营企业集团达89家,比上年增长15.6%,对福建省个体私营经济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和推动作用。
(二)行业结构日趋优化,科技含量稳步提升。随着科教兴省政策措施的逐步落实及知识经济时代的即将到来,福建省个体私营经济竞相向科技咨询、教育文艺、影视制作、经纪代理等行业发展,产业结构日趋优化。1999年,许多个体私营企业充分利用当地自然资源优势,大搞农业综合开发,发展现代农业和商品农业,形成产、供、销、贸、工、农相结合的立体式农业,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共有种、养殖户3662户,从业人员2.56万人,承包、租赁荒山、荒地、荒滩8.4万亩,投资金额19.8亿元,开发项目达248个,产值55.58亿元。全省从事第一产业的个体户、私营企业达4087户,比上年末增长15.3%,增长最快;第二产业户数为7.9万户,增长7.7%;第三产业户数达53万户,增长6.1%,所占比重最大,达86.4%。一部分个体私营业主积极投资兴办电子计算机、生物工程、能源开发、智能控制等“阳光产业”。目前,全省约有科技型个体户和私营企业696户,注册资产达4.37亿元,年技工贸收入1.45亿元,有23项产品填补了省内外空白。
(三)竞争能力大大增强,外向度向纵深发展。福建省个体私营企业为了提高产品质量,增强竞争力,纷纷购买新技术,聘请专业人才和管理人员,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开发新产品,实现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资金密集型转化,产品由“傻大粗”向“高精尖”转换,产业结构向外向型科技型发展,经济增长方式逐步由外延的扩大再生产转向内涵的扩大再生产。据福建省工商局统计,1999年全省个体户、私营企业共创总产值300.1亿元,比上年增长30.8%,增幅提高6.9个百分点;实现销售总额776.5亿元,比上年增长30.1%,增幅提高10.2个百分点。在国内市场较为清淡,需求不旺,外贸出口增幅下滑的不利情况下,私营企业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能力,积极走外向型经济、规模化经营的路子,拓展国际市场。据不完全统计,全省拥有外贸进出口权和自营进出口权的私营企业121家,有从事生产出口产品和进出口贸易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1353户,出口创汇折合人民币38.72亿元,比上年增长40.8%,增幅比上年提高了26.1个百分点。
(四)个体私营经济向专业化、区域性发展。随着各类市场的发育和完善,个体私营企业逐步向专业化、社会化经营,如福州形成了钢材市场、家电市场、花鸟市场、图书市场、装修材料市场、小商品批发市场等;厦门形成了电脑专业市场、白鹭洲古玩工艺品市场、莲坂酒类专业市场等。专业市场的发育,使生产要素得以集中,实现规模经营,既方便居民购买,又具有很强的辐射力,对促进当地相关产业的发展,提高个体私营经济的产业档次起了较大的推动作用。与此同时,全省还涌现出一批区域化布局、专业化产业、一体化经营、企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专业村(镇),安置了农村大批剩余劳动力,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加快了农村奔小康的步伐。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共有271个初具规模的专业村(乡),注册资金达3.8亿元,产值达10.5亿元,其中个体工商户9997户,私营企业1727户,共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4.6万人。
(五)社会效益明显提高,并日益成为推动国有小企业改制的生力军。近年来,个体私营企业充分利用国家有关国企改革的相关政策和良好机遇,在吸纳下岗职工再就业、支持国有企业改革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至1999年末,个体私营经济通过各种形式的产权组合,共承包、租赁、购买、兼并国有亏损的小型企业438家,扭亏金额3500万元,盘活了国有存量资产,优化了资源配置,提高了国有资产利用率。同时,开设了与国有企业生产的产品相配套的加工、服务、销售网点2000多个,为国有企业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并就地安置了待岗、下岗职工2.6万人,其中在个体私营企业中直接吸纳了19216人,累计接纳安置下岗职工约10.96万人。
二、促进个体私营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对策
近年来,福建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迅速,有力促进了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但个体私营经济总体发展水平还不够高,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问题,如内部发育尚不成熟,个体私营企业人员素质不高,管理水平较低,存在短期化和违章违法行为;外部关系也未完全理顺,管理部门职能不到位,融资难问题未能解决,产权得不到有效保护等,为此,各级政府应按照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精神,在坚持国有、集体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前提下,使福建省个体私营经济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实现税收、吸纳就业等方面取得新的业绩。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大发展、大提高。对个私经济要进一步放宽政策,放手发展,不限制发展比例,不限制发展规模,不限制发展速度,不限制经营方式。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大依法保护力度,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做到个私业主经济上有实惠,社会上有地位,政治上有荣誉。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发展原则,闽东南地区发展个体私营经济要在提高上下功夫,搞好管理和规范,为内地山区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和管理提供经验;内地山区要充分发挥个体私营经济在转移剩余劳动力,调整产业结构和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中的积极作用。
(二)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加强对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导向。一是制定产业发展政策。按照福建省区域结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发展的总体要求,打破所有制的界限,利用信贷、税收、利率等经济杠杆,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能够形成我省拳头产品和支柱产业,振兴民族工商业的不同所有制倾斜。鼓励个体私营业主发展高科技产业、出口创汇产业和环保产业,发展政府和社会急需的第三产业。二是引导私人资本的流向。即通过政策导向引导个体私营业主处理好积累与消费的关系。对个体私营企业的税后利润用于个人生活消费的部分,可通过税收等经济杠杆进一步调节,以节制个体私营业主的资本过多地转移到消费领域,鼓励其发展生产,扩大规模,提高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
(三)完善经营管理体制,努力创造宽松、平等的外部环境。政府要明确负责对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对个体私营经济的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协调和统一管理,及时处理个体私营经济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一是按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重新理顺管理体制和转变管理职能,为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二是建立政府部门间的制约机制,严肃党风党纪,以杜绝政府管理人员的腐败行为;三是充分发挥工商联、个体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同业工会等中介组织的纽带、桥梁作用。四是通过舆论导向、新闻媒体,宣传、表彰个体私营业主的先进事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同时,要为个体私营业主参政议政创造机会,充分调动各种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
(四)加强素质教育,加大执法力度,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目前我省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的总体素质仍然偏低,法制观念较为淡薄,制假售劣、偷税漏税、无照经营现象时有发生。据初步统计,1999年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违法违章行为分别达5284户次、24065户次,分别比上年增长87.0%和2.4倍。因此要加强个体私营经济这一领域的精神文明建设,采取各种形式,组织个体私营业主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技术,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讲究信誉,合法经营。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督管理工作,净化市场环境,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
作者:福建统计信息网来源:中国统计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