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心理学所说的第六感究竟属于什么性质的东西。站在佛教的观点也有许多看法。南怀谨先生认为它就是第六识而己:“现代心理学有一个很好的名称叫‘第六感 ’,实际上也不过是唯识学第六意识的一部分的作用,西方心理学将之抽出谓之‘第六感’。”(《宗镜录略讲》)。“在特别心理学的范围,有时提到‘灵感’、 ‘第六感’等的名词。严格说,那也都是‘意识’的一种特别功能而已。”南先生认为第六感是独影意识,即是第六意识的一个功能的显现。”“唯识学把‘第六意识’的这种潜在功能,命名为‘独影意识’,又叫做‘独头意识’。这种‘独影意识’的作用,可以脱离‘前五识’而单独活动。它活动的最显著的范围,归纳起来有三种情况:(一)作梦时。(二)神经病、精神病,乃至因其他的病症而进入昏迷的情况时。(三)禅定中某种境界时。所以从唯识学的立场来看,现代心理学所了解的‘潜意识’,又名‘下意识’,以及‘第六感’等,仅是知道了‘独影意识’的作用。”(《道家、密宗与东方神秘学》)
这里所涉及到的问题比较复杂。站在现代心理学的角度讲,第六感肯定不是意识范畴内的事物,它属于潜意识里的。现在的问题是,潜意识是否就是佛教里的第六识,或者说,潜意识是否不仅与佛教的第六识有关,也有第八识描述的内容。只有把这个问题搞清,我们才可以更好地理解第六感。
二、佛教所说心识。
在佛教,把一切事物分为心法,心所法、色法,心不相应法及无为法五种。心法就是“心识”;心所法就是心法的作用、动功;色法是指根尘;心不相应法,是指在法界中与心作用没有直接关系的部分。无为法就是指心的真理性。总的来说,佛法认为万法唯心,一切唯识。因此总的说来,第六识也说,第七识也好,乃至第八识,都是一体的心识。五位中心法是根本。
心识的基本作用过程是这样:根尘与第八识中的种子互动,第六识对于外境进行分别,第七识不仅分别,而且执持于它,在这个过程中取第八识中的材料,与第六识一同加工,使之成为人们眼中的“事物”。根本上讲,这三种识是一个心识的不同功用的显现。它本质就是法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