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说的是如果不想打官司,但是又想维权的方法和途径。
请看下面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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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先生:
我在单位工作已8了,多年来我一直从事管理工作,今年三月份我生病休息了一周,回到单位上班,领导通知我,原来的岗位不设了,给我换了个岗位,但我不同意,因为我原来的岗位不是不设了,而是又安排了其他人,我的工作岗位劳动合同上写得很清楚,单位凭什么要换我岗位,我该怎么办?
法律援助员:
你的劳动合同何时期满?
吴先生:
我的劳动合同要到2009年1月31日期满。
法律援助员:
岗位作为劳动合同的内容一经约定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调整,原则上应当协商一致。当然,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经营情况调整劳动者岗位,但必须具有充分合理性,如果你认为单位对你的岗位调动不合理的,你可以申请仲裁。
吴先生:
我是想申请伸裁,但我又怕对簿公堂了就得罪了单位,明年我合同到期了就可能不再与我续签合同了,有什么办法既不得罪又能解决问题呢?
法律援助员:
你们单位有没有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吴先生:
有的,好像工会主席是调解主任。
法律援助员:
那好,你可以向你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2008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其中一大特点就是突出了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并将调解专列一章,目的是尽量把争议解决在基层,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成本。该法第十条规定: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吴先生:
要写份申请书吗?
法律援助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十二条规定: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
因此书面、口头都可以。
该法还规定了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