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中国电信的八年维权之争
2010年6月的一天,一个迟到的电话交费通知,叫我交纳2002年的话费,金额是48元。哦!当我听到此话费的金额时,还真有点不大相信,前些日子还是1000多元,现在怎么又变回了40多元,莫非又是电信局在欺骗我?后经核实,确实如此,电话费的滞纳金全免。呵呵!电信局追了我6年多,经过我与电信局八年之久的话费维权之争,就这样地,来得突然,来得又不可思意地结束了!
当我交完话费48元后,我在思索着:假若我在前些日子,是按电信局通知的1280元话费去交,我得多交1200多元的滞纳金,现在我还能要回来吗?想到这,我只是“哼”了一句,不可能!这是我抗争维权的结果,战胜了电信局无理的霸王条款。电信局这一切的所作所为,显然是看错了本人,小看了本人的智商。它们浪费了那么大的精力和人力,最终还是以我的说法而终结。
这是发生在2002年5月的事,当年我家由于动迁,我到电信局办理了电话拆机业务。在电信局,我在拆机通知单上,给下了我的电话联系方式,以便有什么问题,请电信局随时通知本人。当时的电话余额可能只有40来元吧,同时,电信局并没有及时结算我的话费。由于工作忙,时间一长,我就把电话交费的事给忘了。就这样地两年过去了。电信局也没有提示过本人交纳电话费的事宜。
两年后的一天,电信局打电话通知我,交电话费。这时我才想起当年还有40多元的话费没有结算呢。于是,我到电信局去交纳话费。当我问及需要交纳多钱时,对方在电脑上核查后,便对我说:“283.6元!” “什么280多元?怎么会这么多呢?”我一听,真有点不太相信。服务员说:“你欠滞纳金就230多元”我说:“为什么?”“这是电信局的规定。”当时,我就有点火了。“这是哪家的规定,这不是霸王条款吗?再说,你们为什么两年后才通知本人?这话费不过才48元钱。”服务员却毫无表情地在忙着她的工作,也没有回答我提问。于是,我气愤地一走了之了。我暗想;不交了!真它妈的!全是你们说了算,想要多钱是多钱,没门!
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又过了近一年,电信局又打电话通知我,叫我交费。我在电话中问:“多钱?”“418元!”“什么?又多了130多元。”她说:“你的滞纳金是日千分之三,不及时交纳,过一段时间还会增多的。”我说:“你们这么乱收费,我接受不了,我不能交。”她又说:“如果你拒绝交纳,我们将用法律手段起诉你。”我说:”那就随你们的便吧,我等你们的起诉,否则我是不会交这笔滞纳金的,只能交电话费,多一分也不给。”就这样地,我们又一次地不了了之。后来,对方多次打电话通知本人交话费。电话费也由当初的48元,到280元,418元,直到1000多元。但每次通知我,我们之间都是重复着各自的观点,双方没有一点妥协的样子。矛盾也在不断的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