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会计监督权利(3)
时间:2010-08-08 18:31来源:盼盼的家园 作者:佳宁 点击:次
三、会计监督权利的结构和功能 会计监督与其他的经济监督相比,在结构和功能上都具有自己的特点。 (一)会计监督权利结构 会计监督权利的结构可以
三、 会计监督权利的结构和功能
会计监督与其他的经济监督相比,在结构和功能上都具有自己的特点。
(一) 会计监督权利结构
会计监督权利的结构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认识:
1、从会计监督的层次上来划分,会计监督可以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说是接受法律法规的委托对企业的经济活动所实施的会计监督,这是会计监督的最高层次,也是会计监督之所以能被社会所承认的基础;第二层次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接受财产所有者(或称股东、业主)的委托所实施的监督,这一层次的监督主要是由于财产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利益不一致,所有者为了对经营者的经济行为进行有效的约束,而委托会计人员所进行的监督,如近年来会计人员委派制和会计主管人员委派制就是该层次的监督;第三层次的监督是企业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接受经营者委托对经营活动所实施的监督,该层次监督的对象主要是企业各部门和在关人员的经济活动,其目的在于企业管理和经营者经济责任的解除;第四个层次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根据自己的职业道德和业务判断所实施的监督,该层次的监督是会计人员根据自己的知识和阅历,对企业有些经营活动虽然符合法规,也得到了股东或经营者的许可,但却缺乏经济合理性,在这种情况下,会计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建议,以便使经营行为更具有合理性。
以上四个层次的会计监督由于其委托的主体不同,监督权利的大小也存在区别,从监督权利的强弱来说,第一层次最强,以下逐级减弱,而最后一个层次的监督属于自觉或自发监督。另外,在实际工作中,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监督权利的各个层次可能同时存在,所以,当不同层次的监督权利发生冲突时,由于各个层次监督的强弱不同,会计机械和会计人员应按照从上至下的顺序去行使监督权。
2、从会计监督权利的内容来看,会计监督权利由自由权、请求权、权力权和豁免权四个部分组成。会计监督权利的自由权是指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判断等自由地进行会计监督,其监督活动不应受到无理的干涉,这是会计监督权利结构中最基本的权利。会计监督权利的请求权是指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监督过程中,对于发现的问题以及存在的疑点,特别是在自己无法作出合理判断时,有向委托人或当事人请求解释或报告的权利。会计监督的权力权是指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对于能够作出职业判断的经济业务有相应处理权利(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与企业领导人发生冲突时,可先执行领导人的意见)。会计监督权利的害免权是指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只要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职业要求进行了会计监督,会计人员就享受豁免权,不用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没有按照规定履行监督权利,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明确会计监督权利的结构,对我们更好地把握和理解会计监督权利,将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二)会计监督权利的功能
会计监督权利的功能是指会计监督权利对社会经济以及企业经营的作用。我们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来理解会计监督权利的功能。从宏观上来讲,合理地利用会计监督权利,可以促进社会经济运行的规范化和合理化,养活社会经济运行中不必要的阻力,也能推进廉政建设,节约使用资金,使社会经济运行更加秩序化,并提高整个社会的经济效益。从微观上讲,通过有效地履行会计监督权利,至少可以起到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有利于企业经济活动更加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利于企业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有利于约束财产所有者、企业经营者的经济行为;有利于企业节约开支,提高经营效益。
由此可见,会计监督权利的履行对国家和企业都有着积极的意义。但一个企业的会计监督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应依据具体的标准来加以评价。本人认为主要应看该单位的经济活动(或资金使用)是否合法、合理;是否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另外,会计监督本身即是在行使权利,也是在维护某些权利和保护整个社会经济秩序。所以,有的学者认为,会计监督是一种权利安排,监督效果的好坏取决于监督权安排是否均衡或错位。这种理解也有一定的道理,因为没有监督权利的“经济”是无秩序和使众多利害关系人受损的经济。会计监督是依法而行、依理而行的,而这种依法、依理而行的监督权利,为什么在目前的实际工作中又是如此软弱?是法律错了吗?是监督的理论不对吗?还是会计人员的素质水平不高?这其中的原因是什么,本人认为,主要是权利的不到位和监督权利的失衡。
来源:《财会月刊》1999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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