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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世后澳门与内地经贸关系研究

时间:2010-08-08 18:42来源:www.panpan.org 作者:大楼 点击:
入世后澳门与内地经贸关系研究 2001-06-25 一、改革开放以来澳门与内地经贸关系现状 (一)澳门与内地经贸合作的领域。 由于地理、历史和文化的原因,澳门与内地的经贸关系一直十分密
  

入世后澳门与内地经贸关系研究

2001-06-25

一、改革开放以来澳门与内地经贸关系现状

(一)澳门与内地经贸合作的领域。

由于地理、历史和文化的原因,澳门与内地的经贸关系一直十分密切。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澳门与内地在贸易、投资、经济技术合作和金融服务等领域展开了广泛的合作。澳门是个高度开放的自由港,也是典型的微型经济体,澳门与内地的经贸合作保持着发展的态势。

1.贸易。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内地与澳门的贸易总额由1980年的2.6亿美元升至1999年的7.34亿美元,同比下降15.6%;其中内地对澳门出口6.38亿美元,同比下降14.7%;内地自澳门进口0.97亿美元,同比下降21.2%。目前内地是澳门的第三大出口市场和第一大进口来源地。

2.投资。1999年内地吸引澳门投资项目255个,同比下降3.41%;合同金额4.35亿美元,同比上升31.82%;实际使用金额3.3亿美元,同比下降24.63%。截止1999年底,内地共吸引澳门直接投资项目6419个,合同金额93.41亿美元。澳门对内地投资在外商对中国内地投资中居第10位。目前,中国在澳门投资企业数目已达200家,中资在澳资产总值达450亿美元。其中以中银集团、南光集团、澳门中旅有限公司和珠光集团为主干集团。

3.内地在澳门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业务稳步发展。1999年内地在澳门签订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及设计咨询合同数共计670份,合同金额1.27亿美元,营业额为2.49亿美元,年末在澳门人数28879人。

4.金融服务。两地的金融机构互设分支。在澳门目前的银行体系中,有中资成分的银行4家,占全澳门银行总资产近40%,占总存款、总放款50%以上。1998年10月,两地在加强跨境金融业务监管问题上达成了初步的谅解备忘录。两种货币在两地金融机构互相挂牌,并形成地域性的互为流通使用的局面。两地金融界间的交流互访日益频繁。

(二)澳门与内地经贸合作的地域分布。

截止到目前,澳门与内地的经贸合作在地域上主要表现在粤澳合作和粤港澳合作。

1.粤澳合作。粤澳历来关系密切,改革开放20年来,在地缘、人缘关系和历史、文化密切关联条件下,粤澳产业合作的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有利地促进了两地社会经济发展。20世纪80年代以来,澳门的制造业大量地转移到广东,特别是珠江三角洲地区,形成“前店后厂”模式,使粤澳两地形成产业结构相似的外向型轻加工生产体系,促进了资金、技术、物资、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组合的优化。粤澳两地在生产领域的密切合作,带动了两地贸易特别是澳门转口贸易的迅速上升。从20世纪70年代末到90年代中期,两地产业合作的规模与层次呈现出不断扩大和提高的良性态势。目前,粤澳产业合作随着整个华南经济圈经济合作的日益加强而不断深化。90年代中期以来,粤澳之间的经济合作,除继续加强以制造业转移为特征的产业合作外,还加快向第三产业多元化结构性合作发展。此外,粤澳在金融、信息、交通、旅游、教育等产业的合作也在不断深化,利用双方的互补优势,推动两地的经济发展。

2.粤港澳的合作。粤港澳的合作在广东省乃至全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广东之所以成为全国经济发展速度最快,开放程度最高的地区主要得益于粤港澳的合作。20世纪70年代末,港澳地区制造业面临地价攀升、工资上涨、成本增加、竞争力下降的巨大压力,其时恰逢我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广东的开放更是走在了全国的前列,港澳的制造业向广东大量的转移,廉价的厂房、劳动力使港澳产品的成本大大降低,国际竞争力明显提高,从而形成在港澳接单、设计,在广东生产加工,以港澳的金融及市场营销与广东的人才及土地资源相结合为特征的“前店后厂”格局。澳门与内地的合作,也主要是这种分散的“前店后厂”模式。

这种“前店后厂”的合作模式的基本特点可概括如下:(1)合作以民间合作为主,带有较大的自发性和分散性,产业分工和协作的层次较低,合作范围狭窄,技术档次较低。港澳资?金多集中在劳动密集型制造业。(2)资源互补只反映和适应了港澳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向北推移,以及作为改革开放实验区的广东在工业化初期粗放型超常发展的需要。这种互补主要建立在因经济水平条件差异形成的“洼地效应”上,以低工资为前提,对较落后经济的启动作用明显。但随着广东经济实力增强,人均收入提高,土地、厂房价格上升,“洼地效应”逐渐由强减弱,而被其他有“洼地效应”的地区所取代。(3)缺乏区域经济整体观点和长远目标。由于这种合作以民间自发的、短期的、分散的合作为主,缺乏整体和宏观的协调,产生了一些短期行为甚至恶性竞争,而投资短期化、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基础设施不配套等问题,尤其突出。(4)未形成与港澳接轨的市场经济体制和市场机制,限制粤港澳向更高层次发展。这种“前店后厂”“投资者和加工区”的合作模式,从长远看,将把广东限制在从属地位,经济的继续发展会受到很大的限制,并且由于制造业的转移缓解了提高技术水平的压力,提高了产品价格竞争力,却延长了劳动密集型产品的生命周期,客观上阻碍了港澳产业的升级和高技术产业的发展,使转轨力度不足。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对港澳经济的冲击和对广东经济的影响,说明了建立在“低层次垂直分工的要素简单互补”基础上的“前店后厂”的合作模式显得越来越脆弱,迫切需要从“前店后厂”向“结构性、整体性合作关系”转变,从“低层次垂直分工的要素简单互补”向“水平、垂直型分工并重的全面优势要素互补的多元化、规范化分工合作”转变,从“简单互补”向“产业互补”转变的趋势,以提高两地经济素质和经济实力,增强抗风险能力。

(三)澳门与内地经贸合作的原因分析。

不断成长的澳门与内地的经贸关系,除香港因素外,是与澳门自身具有的比较优势分不开的;

1.广泛的对外经贸联系优势。澳门长期与国际市场保持密切联系,目前己与125个国家和地区保持经贸和文化交往关系,其中主要是拉丁语国家。澳门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体和关税区,参加了世界旅游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等十多个国际性组织,享有欧美等国给予的配额和关税优惠,特别是澳门与葡语国家有着传统的特殊关系。澳门利用上述优势已成为内地对外开放、联系欧盟和拉美的窗口和桥梁。

2.低成本优势。澳门工业把一部分工序转移到内地,还有一部分在当地聘用内地劳工,使劳动力成本很低。此外,澳门地价、楼价、租金的低廉,以及低税制也构成其低成本优势。

3.自由港优势。澳门是历史悠久的自由港,对进出口货物免征关税,也不实行外汇管制,人员、资金、货物可自由进出。

4。内地支持优势。澳门经济是一种狭缝经济,几乎所有物资都来自岛外,特别是内地。内地是澳门的主要原材料和劳动力、农副产品的供应地。澳门的水电也大部分由内地供应。因此,内地强有力的资源支撑是其一大优势。

澳门与内地的经贸关系的发展,是两地的历史渊源,地理位置,以及经济发展的互动要求所产生的必然结果。经贸合作的经济学基础是澳门与内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两地存在“洼地效应”。因此,两地合作首先是,也主要是在邻近澳门的广东及珠江三角洲区域展开,两地经贸合作主要是靠市场力量推动的,没有更多的政府参与,因而合作既表现了市场需求的合理性、有效性,也表现了因缺乏指导而造成的实用性和短期性,合作一直是在较低的层次上进行的。

二、加入WTO后澳门与内地经贸关系发展趋势分析

首先认清两地经贸合作面临的新形势:其一,澳门回归祖国,将两地经贸关系限制在“一国两制”的双边框架下。其二,中国加入WTO,中国和澳门都将作为世贸组织的一个成员,两地经贸关系又被限制在WTO国际多边框架下。这说明原有的以“一国两制”为基础的双方经贸关系,在WTO框架下,又得到了国际多边体系保障,或者说是制约。WTO国际多边机制有利于提高两地对经济合作的认识,促进两地经济合作向更合理的方向发展,有互利互补的合作因素,也有很突出的竞争因素。以下从WTO原则中的三个核心问题:削减关税、开放市场和贸易自由化,以及澳门因素入手,分析中国“入世”对两地经贸关系的影响,并对两地经贸关系进行预测。

(一)WTO原则对两地经贸关系的影响。

1.中国加入WTO两地国际经贸关系性质不改变。

澳门作为亚洲重要的国际经贸地区,与中国内地的经贸往来,从一开始就是以国际经贸规则为基础的,双方都保持各自独立的经贸政策和关税政策。在实际运作中,两地经贸往来所表现出的特别紧密和便利,基本出自市场需求和客观条件,既包括经济因素,也包括地缘、人文因素。

澳门的回归,没有根本改变两地原有的经贸关系性质,除主权归属变化、政权更迭外,两地经贸关系仍被视同国际经贸关系,遵循一般国际经贸规则,并被严格地约束在“一国两制”框架内。“一国两制”作为制度体系,为一个国家内不同地区实行以国际经贸规则为基础的经贸关系提供了理论和法律依据。在这一制度体系下中国内地、澳门各自拥有独立的国际经贸地位,以主权国家、一个国家内的特别行政区和单独关税区与各国、各地区发展经贸往来。“一国两制”给予特别行政区完全独立的对外经贸自主权,为“一国二席”提供了充分的理论依据,符合WTO对成员资格的要求,中国与澳门分别成为WTO成员不会影响目前两地经贸关系的性质。但双方共置于WTO框架之下,显然在原有的双边关系之外,又加上了一个国际多边约束。问题虽然并不涉及国家主权,但却是双方今后处理相互经贸关系时必须考虑的因素。

截止到目前,中国内地与澳门的经贸合作不是以建立自由贸易区的方式进行的,不存在关税减让问题,WTO原则中削减关税总体上不会影响两地经贸关系,两地国际经贸关系性质不会改变。

2.中国加入WTO,内地现有的制度、法规可能会制约两地间的深层合作。

WTO在倡导贸易自由化、公平竞争的同时并不反对区域经贸合作,允许成员以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等形式组成区域经贸集团。区域经贸集团相当于跨越主权国家国境的“单独关税区”。大“单独关税区”对外共同遵守世贸组织原则,对非集团成员实行统一关税,集团内部实行特别贸易安排,使贸易、投资更加自由化。区域经贸集团的存在实际上是对WTO非歧视原则的例外,考虑到区域经贸集团可以促进成员间的经济一体化,对世界经济发展有利,因而WTO承认其合法性与合理性。为了防止区域经贸集团对多边贸易产生威胁,对非集团成员构成壁垒,WTO对区域贸易集团有严格的具体规定。世贸组织区域贸易安排规则为中国内地与澳门进行更加紧密的经贸合作提供了依据。区域经贸集团可以有多种形式,研究表明,成功的经贸集团应具有四个条件:(1)成员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差别不大,不会因为过大的收入差别造成利益协调的困难;(2)地理上的接近和交通便利,不至于因基础设施和运输成本给经济合作带来过多障碍;(3)成员间或者是区域间贸易达到相当规模和占有较高比例,这一条件至关重要,甚至可以说是形成区域经济集团的基础之基础;(4)各成员有着比较接近的经济体制和法规。

中国内地与澳门具有第(2)项所列地缘条件和被称之为基础的第(3)项条件,但不完全具有第(1)项条件,中国大陆经济规模要远远大于澳门,经济形态也存在较大差别,人均收入水平澳门是中国内地的20―30倍。但如果把合作区域限定在华南沿海,那么无论是经济规模,经济形态,人均收入,甚至产业层次,技术水平都比较接近,问题的关键在于第(4)项条件,中国内地与澳门之间存在着较大的法律障碍和体制差别。澳门是世界为数有限的高度开放的自由经济体,中国内地是高度垄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仍以公有制为主的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作为高度开放的自由体从理论上不能与他人结盟,仅以税收来讲,澳门进出口自由,除少数商品外,几乎没有关税,而中国内地关税虽几经下调,仍然在发展中国家居较高水平,并且有各种非关税措施。在这种情况下,所谓“关税同盟”、“自由贸易区”是不现实的,制度、法规差异不仅会加大实施成本,降低效益,甚至可能给其他地区发展带来负面影响。例如,不公平竞争、走私、地下经济乃至腐败行为。这是目前影响中国内地与澳门开展深层次合作的障碍所在。长期以来,双方经济合作的动力来自市场,而不是政府,没有固定组织和形式,也没有政府间合作协议。国际上认为此类合作属于典型的投资导向一体化,比之政策导向一体化更多体现了客观性和务实性。通过两地存在的明显的互补优势,扩大相互投资,促进产业分工,提高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区域内资金合理配置,从而获得区域竞争实力的提升和贸易量的扩大,贸易创造效应能得到一定程度的补偿,这种做法对中国内地与澳门都有利,对区域外成员也不构成歧视,更重要的是不会损害中国内地与澳门的国际经济地位,相反却可以提升中国在国际市场中的整体竞争地位。

综上分析,WTO原则对两地经贸关系的影响并非同时显现。削减关税是立即执行的,但由于澳门与内地的经贸合作不是以“关税同盟”、“贸易自由化”的方式进行的,这方面的冲击不大。开放市场和贸易自由化有一段过渡期,但由于中国现行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与WTO原则相去甚远,要推进两地深层次的经贸合作必须从体制和制度上有所突破。在短期内,WTO原则对政府的政策层面冲击较大。

(二)澳门比较优势的变化对两地经贸关系的影响。

中国加入WTO要开放国内市场,将对传统农业、金融保险业、汽车制造业、出口加工业、电信业等产生强大的冲击,因此势必影响到澳门的相关产业以及比较优势的发挥,使澳门在推进两地经贸合作中面临新的比较优势的变化。

1.澳门因素弱化对两地经贸关系的影响。

(1)中介优势的减弱,影响两地间的出口和转口贸易量。澳门在世贸组织中拥有独立关税区的地位,并同世界上很多国家建立起经贸网络系统,享有纺织品和成衣配额的优惠条件,这些构成澳门经济发展的生命网络,并在推动内地商品出口和转口业务上具有相当业绩。中国加入WTO后,可与澳门享有某些相同的最惠国待遇,有一些企业可以直接进入各缔约国市场,内地利用澳门拥有多个最惠国待遇以及与外部市场联系密切的作用会有所减弱。澳门在双边经贸中的“窗口作用”和“中介地位”的减弱,使两地间的出口和转口贸易量下降。

(2)低成本优势的减弱,不利于借助澳门产品的低成本优势开拓欧美市场。长期以来澳门出口产品以劳动密集型为主,以低成本取胜。20世纪80年代后,随着经济发展,澳门的土地、厂房价格和劳动力工资不断上涨,渐渐失去低成本优势,只能依赖纺织品配额以及大部分工序转移内地生存下去。由于美国和欧盟是澳门最主要的出口产品市场,内地无法利用澳门的低成本优势去开拓欧美市场。

(3)自由港优势的减弱,在短期内不利于内地总体的引资效果。长期以来澳门以自由港优势吸引了大批来自日本、香港企业的投资。中国加入WTO后因承诺2005年将不再对半导体、电脑、电信设备等信息产品征收关税,在金融业上,将逐步允许外商经营外币和人民币业务;外资获准在合资保险公司持有51%的股份等。另外,根据“多种纤维纺织品协定”规定,对中国大陆的配额也将取消,以上清单将有利地吸引外资进入中国内地,使澳门自由港优势减弱。由于在短期内中国的外贸投资环境与WTO规则有明显的差距,这会影响到外商投资信心和外企投资效果,进一步会影响中国总体的引资效果。澳门优势的减弱集中体现在对澳门加工工业的严重影响上。因为欧洲市场和北美市场的需求变化对澳门影响很大,澳门的出口加工工业主要是靠这两大市场提供的外部需求来维持的,一旦配额、关税等优惠削减和市场需求减少,澳门工业的核心――纺织制衣业将面临致命的危险境地:一是澳门出口加工工业以劳动密集型加工业为主体,其中又以纺织、成衣业为主,两种行业占工业产品出口值的81.08%,这种产品生产体系极易陷入低水平的竞争中;同时在澳门外向型市场体系中,产品主要以美欧为销售市场,出口市场的过于集中,使它难以摆脱世界经济的影响;尤其是在中国加入WTO后,由于低成本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结构的趋同,将引发新一轮的澳门与内地在欧美市场上的竞争。二是中国加入WTO后,澳门与内地必须相应开放市场,由于内地资源丰富,生产成本低,产品进入澳门市场后将形成对澳门当地产品新的冲击,一些传统工业如纸箱厂、印染厂、雨伞加工厂、玩具厂都可能在竞争中遭到淘汰。

澳门与内地在出口加工业的产业类型、产品种类、出口市场结构的雷同,决定了中国“入世”后两地将面临激烈的竞争,给两地开展经贸合作带来不小的冲击,这是不利的一面。但我们也要看到澳门仍然具有国际、国内比较优势,它们将是继续推动两地经贸合作的积极因素。

2.澳门在推进两地经贸合作中的独特作用。

在国际方面,(1)澳门享有WTO一切优惠关税待遇的网络优势,有利于内地通过澳门获取国际经贸信息。澳门作为世贸组织的正式成员,在市场准入、补贴和反倾销政策、信息产品、动植物检疫、纺织品、通讯服务、金融保险服务、专门人士服务、版权、企业产权等方面,已与WTO的118个成员国家和地区达成各种协议,形成关税优惠网络优势。根据协议,有关国家和地区对澳门本地产品实行减免关税等优惠政策。在中国加入WTO后,由于内地和澳门地区与各WTO成员所达成协议的内容不同,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澳门仍然比内地具有更多的减免性关税的网络优势,内地可以利用澳门获取国际经贸信息,有利于促进两地经贸关系的顺利发展。

(2)澳门与欧洲、亚洲保持友好关系,对中国发展同欧洲、亚洲的经贸关系有独特作用。由于中国、葡萄牙和欧盟三方的长期友好关系,欧盟比较重视将澳门作为欧盟与中国乃至整个亚洲发展关系和进行联系的纽带。1992年6月15日欧盟和澳门签署了《欧盟和澳门之间贸易及合作协定》,内容涉及工业、贸易、科学技术、能源等众多领域。根据协定,欧盟和澳门将互相给予“贸易最惠国待遇”,提供共同生产、创办企业、技术转让、金融机构合作的人员交流等方面的便利。同时,欧盟还在澳门建立了三个面向亚洲乃至欧洲之外所有地区的服务中心:欧洲咨询中心,欧洲文献中心,欧洲旅游培训中心。澳门对内地发展同欧洲、亚洲的经贸关系中具有独特的作用。

(3)澳门具有纺织品出口优惠的国际市场优势,有利于内地借助澳门的纺织品配额优势进入国际市场,避开一些国家和地区对大陆产品的歧视与限制。澳门作为发展中地区、独立的关税区和WTO成员,首先它受惠于欧盟的两项优惠政策:纺织品协议和优惠制。根据纺织品协议的规定,欧盟给予澳门28类纺织品配额,使带有配额出口到欧盟的纺织品免交关税。因为澳门出口到欧盟的商品中有80%是纺织品,因此,纺织品协议对澳门向欧盟出口非常重要,普惠制给所有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优惠政策,使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产品在限定数量内出口到欧盟享有免税或低税优惠。澳门一直享有相对较多的纺织品配额,除了来自WTO内部达成的各成员之间的配额外,还有欧盟、美国、奥地利、加拿大、芬兰、挪威、瑞典等国提出的WTO规定以外的配额。现在澳门每年都有8%―46%的配额没有用完,其优势尚未充分发挥出来,潜力很大,同时,在入造花、玩具、旅游用品等的出口中,享有普惠制的比例都超过50%。此外,由于葡萄牙的关系,澳门拥有其他国家所没有的优势。比如自行车市场。欧盟目前正对从中国大陆及台湾省所进口的自行车实行反倾销政策,但澳门出口到欧洲的自行车仍拥有优惠税率。而且,澳门在回归后仍可维持独立关税区,所以以欧盟市场而言,澳门比其他地区仍然具有竞争优势,内地仍可以利用澳门的纺织品配额优势开拓欧美市场。

(4)澳门拥有与国际组织良好关系的资源优势,有利于内地与相应的国际组织开展交流与合作,树立良好的国际形象。联合国在澳门设立了3个独特的机构:全球惟一的一所联合国大学国际软件技术研究所;联合国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献中心;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澳门教科文中心。这说明国际组织重视澳门的特殊地位,有意通过澳门发展同中国内地乃至中亚地区的关系,对这一点中国要予以重视。

(5)澳门具有多元文化相交融、对外文化交流和合作的国际文化网络优势,这一点对中国吸引外资投资于内地的服务业尤其有利,它可能会是中国掀起新一轮外商投资内地服务业高潮的主要原因。服务业的内在特性决定了服务业要有更多的人文投入,澳门的历史集英、法、德、葡、拉丁语和中文背景于一身的独特优势,可以吸引有以上几种语言背景的外国企业前来投资。所以,澳门可以成为外资进入中国服务业市场的桥梁。

在国内方面,澳门拥有背靠大陆与粤港连成一片的区位地缘优势。从未来经济发展趋势看,中国沿海走廊由粤港澳所组成的华南经济三角系统是一个具有多重优势的华人区域经济合作实体,它借助香港的有力推动和珠江三角洲的有力支持,通过发挥结构性优势,不仅能为三地经济一体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做出积极贡献,而且必将加快自身发展速度,提高自身的发展层次,为进一步推动澳门与内地的经贸合作提供良好的前提条件。

综上分析,澳门所具有的历史、地理及对外联系的独特网络渠道,在中国加入WTO后,对推动两地经贸合作的作用在某些方面有所减弱,但总体而言,这些因素仍然是构成澳门与内地继续开展经贸合作的有利因素,在中国的对外开放及国际经贸合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澳门与内地经贸关系展望。

1.中国加入WTO对两地经贸关系前景的意义。

(1)两地经贸关系将从原有的双边保障转变为世贸组织框架下的多边保障。

(2)双方同置于WTO框架下,将有利于逐渐消除现存的体制、法规障碍。这将降低两地经贸往来的交易成本,增加信息透明度,提高对市场前景预测的准确性,从而增加两地经贸合作机会,有利于推动两地经贸合作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共同纳入WTO框架下的两地经济,实际是在选择一条更符合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潮流的合作之路。只有在国际多边体系下,两地的合作才能打破制度界限,排除政治干扰,激活经济环境,创建有竞争力的企业,让资金和智力流向最能发挥效益的地方。

过去20年,在两地经贸交流发展迅速的同时,也受到诸如效益不高、结构不合理、短期行为、发展乏力等问题的困扰。因此,处理好市场原则和开放性至关重要。市场原则指两地经济合作将遵循比较利益原则,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建立有活力、敢创新,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政府的协调指导作用在于促进这一目标的实现。开放性是指两地合作的目的在于促进区域内资源合理配置和有效开发,共同提高国际竞争力。政策指向应该有利于经济自由化,公平竞争,避免人为对市场形态的扭曲和对外部形成壁垒。中国加入WTO,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使中国市场在增加商机的同时,也大大增加了竞争者,使得市场竞争加剧,竞争的结果可能改变中国目前的产业格局和投资格局。例如,中国加入WTO对外国投资者实行国民待遇,一方面扩大外国投资者利益,另一方面可能会取消过度的优惠待遇,这种政策改变明显有利于实力雄厚的大型跨国企业,而不利于以低成本竞争的中小投资者。后一类竞争者主要来自港澳台地区,并且是目前中国内地外来资本的主要构成部分。两地间由投资带动的贸易也可能因此受到影响。

2.中国加入WTO开放农业、金融、保险、电讯等领域将从总量上增加两地间贸易和投资机会。

因为入世前中国在以上领域几乎不对外资开放,在一些开放领域中也对外资有时间、地域、股权及合资形式的限制,影响了两地间的经贸合作向纵深发展。中国加入WTO后市场日益扩大,以中国内地为主要目标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将前往内地直接投资,澳门与内地间的贸易方式部分地发生改变,由于澳门本身中介地位的减弱使两地间贸易量的损失不会减少两地间贸易总量。因为,随着内地国际贸易条件的改善,中国开放农业、金融、保险、电讯等领域,内地将吸引更多的外资企业前来投资,包括澳门的企业。中国内地同澳门的服务贸易可能会明显上升,澳门将扮演内地与国际间开展服务贸易的桥梁。因此。中国开放农业、服务业市场将给澳门企业在许多领域提供机会,扩大两地间贸易和投资机会,并极大地促进两地经贸关系的发展。

3.在WTO框架下,中国内地与澳门经贸关系将具有以下特征:

(1)两地经贸关系在WTO国际多边体制制约下得到更加稳定发展。WTO多边保障体系没有降低中国内地和澳门独立经贸权利,相反却可以提高双方对合作前景的信心,提高合作意愿。澳门与内地在共同遵守的国际规则下,对经贸合作的观念将趋于一致。

(2)WTO将提高两地经贸往来的自由化程度。但自由化是“双刃剑”,它在增加商业机会的同时,也使竞争加剧,风险上升。规则下的公平竞争,掩盖了实力差距造成的不公平竞争,部分澳门中小资本可能会不同程度地失去既得利益,双方间贸易、投资结构也会发生改变。

(3)两地合作有可能向纵深发展。由于“体制接近,规则统一,多边保障”,两地进一步深化经贸合作的条件趋于成熟,但合作进程和合作方式选择将取决于与双方利益相关的诸多客观因素,双方对自身在全球经济中的综合利益的判断,以及双方未来政治发展目标的确定。

(4)两地可以利用WTO争端机制解决经贸纠纷,两地经贸合作前景和利益的保障主要来自相关法律。中国与澳门同属一个国家,尽管经贸往来视同国际经贸性质,但以往经贸纠纷所适用的法律只能是国内法和区域法。在WTO框架下,两地虽然仍属于一个国家,但同时又具有主权国家与单独关税区的关系,作为WTO成员有权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解决与其他成员的经贸纠纷,维护自身利益。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各经济体相互依赖加深,已改变了各经济体间传统的经贸关系,从双边行为发展到多边行为。WTO作为国际经贸自由化的制度保障,其权利来自于各成员国的共同利益和达成的共同承诺,其中也包括对中国和澳门地区的承诺。这些承诺约束并规范着中国内地与澳门未来的经贸关系,使其在一定框架内发展、选择。一个国家内的不同地区(如中国除澳门外,还有香港及台湾)出现如此复杂的经贸关系,这在国际经贸关系中是绝无仅有的,今后所面临的问题可能是复杂多样的。就目前来看,澳门与台湾的经济和文化交流有着良好的发展势头,澳门在中国大陆发展对台关系中的中介地位尤其重要,处理好内地与澳门的经贸关系,既是发展经济的需要,也是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需要。仅从这个方面而言,中国入世以及入世后发展、加强与澳门的经贸关系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三、对策建议

如前分析,澳门与内地的经贸合作在中短期内在地域上仍将是以粤澳合作和粤港澳合作为主,逐渐向内地以及西部地区拓展,合作的产业领域仍将是以出口加工业为主渐次向农业、电讯、金融服务业推进,向高科技产业和教育领域的合作进军则是一个长期的目标。中国加入WTO后,澳门与内地经贸关系的发展取决于总体的宏观经济环境。国际经济整体变化趋势,世界各国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亚洲金融风暴的负面影响,对发展两地经贸关系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同样,内地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坚持以较快的速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促进澳门的经济发展,推动两地经贸合作都是利好因素。而要真正推动两地经贸发展,充分发挥澳门在促进中国(内地)与以下四个方面的关系中独有的“中介作用”,即(1)中国―(澳门)―台湾;(2)中国―(澳门)―中国(大西南);(3)中国―(澳门)―欧盟、拉美;(4)中国―(澳门)―东南亚,还有待于政府政策做保证。因此,政府制定政策的立足点要保证促进澳门经济和两地经贸合作的共同发展,需要有宏观层面的经贸政策,更需要有推进澳门与内地经贸合作的微观层面上的政策支持。处理好局部和整体的关系,才能保证澳门经济的发展和两地经贸关系的顺利推进,提高中国整体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完成祖国统一和民族富强的伟大事业。

(一)宏观层面的对策建议。

1.确保“一国两制”政策的稳定性。

WTO把主权国家内存在的单独关税区定义为“一个与其他领土之间大部分贸易保持着单独税率或其他单独贸易规章的地区”,其核心宗旨为“区域经贸政策的独立性”。这就要求单独关税区无论奉行何种经济体制,其经贸行为都必须是自主的、独立的。目前,世界上只有中国是实行“一国两制”而存在符合WTO单独关税区条件的区域。如果“一国两制”政策发生改变,中国的澳门不再具有独立经贸权,那么,澳门在WTO中的法律地位就可能发生问题,两地经贸关系性质可能有所变化。

2.加快投资、贸易的市场化取向的改革力度。

WTO贸易自由化原则要求其成员消除国际贸易中的障碍,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促进商品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实现公平竞争。WTO成员都应不同程度地承担贸易自由化的义务,澳门一直是市场开放度较大的微型经济体,中国内地在贸易投资等诸多领域还有较多限制,中国“入世”后需对现行的贸易投资体制做较大幅度的调整。

3.处理好全球合作与区域合作的关系。

WTO最基本原则――非歧视原则将约束澳门与中国内地经贸关系“超规则发展”。虽然双方间经贸往来并无正式的优惠安排,但由于两地在人文、地理、血缘方面的传统联系和特别密切的经贸合作关系,两地间经贸往来存在着其他竞争对手所不能相比的各种便利,特别是中国内地与澳门之间在地方性合作方面。虽然这些便利基本是遵循市场规则的,但也不能排除由于体制、政策等原因而造成人为安排。这种区域内的“特殊安排”容易对区域外成员的投资、贸易形成种种壁垒,极易扭曲正常贸易形态,造成不公平竞争,破坏两地经济地位和长远经济利益,破坏全球范围内的投资和贸易秩序,这是WTO公平竞争规则所反对的。

4.中国各级政府部门应率先学习WTO规则。

WTO规则更多的是规范政府行为,就发展澳门与内地的经贸关系而言,要求政府在进行政策选择时,应该着重考虑的方面是:WTO关于主权国家与单独关税区的关系,区域贸易安排的规定;争端解决机制的运用;市场经济原则;经济全球化趋势;经济政策对实现政治目标的作用;以及两地经贸往来近期和远期利益。以上方面共同决定中国加入WTO后澳门与内地的经贸合作效果。

可以预见,要推进澳门与内地的经贸合作,中国利用外资宏观政策层面应重视利用欧盟与拉美的外资,使澳门成为中国开放农业、金融服务业的中介。外贸政策要突出发挥澳门在促进中国服务贸易市场开放中的特殊作用,应重视两地服务贸易政策的协调。中国“入世”后,金融、保险、电讯领域扩大对外开放,服务贸易对文化背景的要求,为澳门提供了推动两地服务贸易发展的重要机遇。

(二)微观层面的政策建议。

前面已经分析,澳门与内地的经贸合作在中短期内,在合作区域上仍将体现在粤澳和粤港澳一带,合作的出发点是充分利用现有的地缘优势,发展两地经济,目的是提高中国的整体经济实力。由于中国“入世”对澳门的出口加工业影响颇大,而出口加工业在推进两地经贸合作中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制定地区政策要突出扶持两地加工业发展的内涵。同时,要适应中国加入WTO开放农业、金融、保险、旅游、电讯领域的新形势,重视“政府协调”在开展两地经贸合作中的重要作用。

1.关于粤澳合作的政策建议。

(1)加强现代农业经济合作,促进农业经济一体化。第一,加强与“珠三角”的农业合作。“珠三角”得天独厚的农业生产条件可成为澳门农业资金转移的极好场所,它不仅可成为澳门鲜活农产品的供应基地,而且可成为两地合作开发农产品的基地,为欧共体市场生产适销对路的创汇农业及传统土特名优产品,推进“贸工农一体,种养加工一条龙”的集团式经营。第二,促进广泛的民间合作,将澳门的民间资金引向广东的农业技术改造,弥补广东农业资金投入不足的现状,发展“三高”农业,促进广东的外向型农业形成集约化生产。第三,建立政府间的合作。粤澳政府相互沟通农产品信息,协调广东供澳市场的农产品数量、质量等,使其在产、供销方面尽量保持均衡和相对稳定。政府的合作是今后粤澳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2)加强粤澳制造业升级转型的合作,增强工业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第一,粤澳在制造业方面的合作应从过去的“前店后厂”模式向结构性和整体性转变,推动两地大型企业的合作,兴办一批技术含量高的跨区域外向型大型企业集团,与国际市场上的世界企业相抗衡。第二,澳门目前的制造业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规模小,主要依靠出口配额维持生存。为适应国际市场上对技术含量高的产品需求日增的趋势,澳门应设法争取技术的渗入,加强与广东的技术合作,推动两地合办技术园区,把广东的科技力量与澳门的管理经验结合起来,共同开发新的适用技术和适用产品,改变澳门以纺织制衣业为主的单一工业结构,大力发展一批具有市场潜力的工业项目,如食品加工,光电子产品、生物技术产品、精密模具等,推动澳门出口产品转型。

基于汕澳两地发展经济都是以轻型的加工型中小企业为主体,适宜开展科技领域的合作。根据各地与澳门、香港的合作模式的研究看,以下几种模式可供考虑:一是将汕头和内地科技成果和科技人才的优势与澳门的资金、信息和国际市场的优势结合,开发生产高技术产品,更多占据国际市场份额。二是利用澳门在开拓国际市场上的优势,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国际合作,提高高技术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三是通过澳门引进国外先进设备和技术,利用汕头特区生产成本相对较低的优势,生产国际上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并在此基础上,通过消化和吸收方式开发创新产品。四是利用澳门自由港的优势,在国际市场上接单,在汕头组织开发生产,这是一种有利于中小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合作模式。

为推进汕澳科技产业合作,应采取以下措施。首先,从总体策略上看,应加强政府层面对科技产业合作的推动作用,培育和完善科技市场体系,使汕澳合作双方互补优势转变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其次,从具体措施上看,一是要建立两地政府间的权威性的科技产业合作常设机构;二是积极开展两地官方或民间学术交流活动,充分发挥澳门生产力促进局连接科技与经济的桥梁作用。同时发展和健全科技服务中介机构,推动合作向深层次发展;三是科技产业合作应由易到难,使双方易于合作。再者,加强澳门与广东有关部门的沟通,引进内地技术人才来澳工作,同时引进广东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研制的成熟技术、产品,使这些科研成果可及时转化为商品。广东厂商也可通过合资、合作、技术入股的方式同澳门厂商合作,为澳门出口工业开辟新的领域。最后,澳门在工业方面有一系列税务优惠,包括全部或部分豁免市区房屋税,全部豁免营业税等。广东应利用两地的税率差,实现政策互补,从而有效地推动其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3)加强第三产业的经济合作,将粤澳产业合作向全方位推进。第一,加强旅游业的合作发展。旅游博彩业是澳门第一大支柱产业,广东目前也将旅游业列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因此两地发展旅游业有着广阔的前景。粤澳的旅游资源存在较大的互补性,广东的优势在于自然景观,澳门的优势在于人文景观,两地应建立共同的旅游发展促进机构,特别是珠海与澳门,可以加强合作与交流,规划建设一批新的景点,提高双城的知名度和吸引力,延长旅客在两地的逗留时间。旅游机构还可以简化进出粤澳的手续,联合举办一些大型的旅游项目,如开展广东一澳门游,吸引更多的国内外旅客,使两地的旅游业得到共同发展。第二,加强商业的合作与发展。欧盟对澳门有三项优惠政策:纺织品协议、普遍优惠制、国际投资伙伴计划优惠,使澳门的产品能够顺利地打进欧盟成员国市场。此外澳门与台湾的贸易关系密切。澳门的两大功能优势可成为广东发展外向型经济的“窗口”,使其克服内部市场容量小的限制,使两地间的市场要素自由交流,贸易品自由流动,技术、资金、人才自由组合。第三,加强金融业的合作发展。澳门的金融业虽然规模不大,但富余资金多,且背靠国际金融市场,与世界各大金融中心有联系。至1994年底为止,澳门已有108家银行分行,可能是世界上银行密度最高的地区之一。澳门正成为一个地区性的金融中心,逐渐建立起一个过剩流动资金的资本市场。澳门在金融方面的优势,可为广东的发展解决部分资金短缺问题,增加广东的融资渠道,特别是澳门设立了欧洲投资伙伴计划,对广东利用澳门吸引海外资金具有很好的作用。广东应充分利用澳门的条件,吸引欧洲和拉丁语系国家及世界其他地区的资金,同时也有利于拓展澳门金融业的业务,促进澳门金融业自身的发展壮大。第四,加强信息服务业的合作发展。澳门具有广泛的世界联系网,且建立了亚洲惟一的欧洲资讯中心,拥有较为发达的现代化通讯技术设备。该中心的建立,使澳门可以同欧洲二百五十多个信息中心直接联网,成为欧盟与中国甚至东南亚地区发展经济合作的桥梁。这种海外网络可促进广东与其他国家及地区的信息交流和高新技术转移,因而充分利用和发挥澳门特殊的信息中介服务功能对广东而言至关重要。目前“珠三角”正积极筹划建设信息高速公路,并力争2010年前建成这一宏伟工程。若粤港能共同协商,彼此合作,使欧洲资讯中心能与之实现联网,则两地的信息服务业将得到进一步发展。

2.关于粤港澳高层次经济合作的建议。
在新时期加强粤港澳的高层次合作是基于开创“大珠三角”区域经济繁荣的基本思路。

(1)制定协调发展战略。这是实现高层次经济合作的基础。香港是著名的国际金融中心和商贸旅游城市,又是跨国集团总部在亚洲的集结地,对广东和内地发挥着巨大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澳门与欧盟国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可成为广东与欧盟国家经贸联系的桥梁,其自由港和独立关税区的地位,可扮演多重“中介角色”。而广东,尤其是“小珠三角”地区和正在成为尖端电子产业园区的深圳及化学工业和电子工业发达的珠海等城市,则是港澳最主要的经济腹地。要做到粤港澳优势互补,就需要制定协调发展战略。这个协调发展战略是以协调发展“珠三角”为共同目标,把广东在经济特区和“珠三角”地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决策,和香港协同发展珠江三角洲的施政方针紧密结合起来,在“一国两制”原则下,在新的历史时期,形成粤港澳三地合力。协调发展战略的内容,是实现高层次优势互补,合作关系将向结构性、整体性方向转变。结构性合作关系就是针对粤澳产业结构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共同推进产业合理化、高级化。整体性合作关系则是在巩固两地制造业合作的同时拓宽合作领域,实行全方位合作,包括城市功能、交通和通讯设施网络等,使之从“前店后厂”向“结构性、整体性合作关系”转变,从“低层次垂直分工的要素简单互补”向“水平、垂直型分工并重的全面优势要素互补的多元化、规范化分工合作”转变,从“简单互补”向“产业互补”转变,实现“穗港澳深珠之间五万平方公里”的紧密结合,“使整个区域的经济实力达到提升”,增强抗风险能力。

(2)建立合作机构和合作机制。这是实现高层次经济合作的前提。香港和澳门回归以前,不能建立合作机构和合作机制,是三地经济合作不能向高层次发展的重要原因。在香港和澳门回归以后,建立合作机构和合作机制,协调经济合作事宜已成为大势所趋。香港回归后建立的粤港高层次合作联席会议,是在“一国两制”的原则下建立合作机构和合作机制的有益尝试,为两地高层次经济合作注入了新的活力。最近,粤港双方已达成环保合作六个方面的协议,决定在粤港合作联席会议下成立“持续发展与环保合作小组”开展工作。澳门回归后,也要及时建立粤澳政府高层间的合作机制,并开展粤港澳三地官方的对话、沟通和磋商。鉴于两地交通运输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需要,某一方提出兴建大型基建项目时应经过两地协调,否则就可能造成重复建设、资源浪费,也可能是这边交通项目上马,另一边却不配套,交通还是无法畅通。专家建议建立基建联络协调小组,以充分发挥现实基建的功能,协调好未来基建的规划,要实现官方高层合作与半官方机构和民间力量的合作相结合,以形成三地间多领域、多层次、多形式的协调合作机制。

(3)加速经济要素在粤港澳地区的组合。这是粤港澳高层次经济合作的关键。20年前开始,以深圳、珠海为代表的珠江三角洲成为经济要素流动组合的热土,虽然涉及的主要范围只是邻近地域,但区域性的要素在这里组合已创造了世人瞩目的成绩。随着香港、澳门相继回归,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粤港澳必将成为国际经济要素流动重组的场所,所涉及的范围更加广泛。但是要真正实现经济要素在粤港澳更大范围、更高层次的流动重组,还需要做很多工作。一是要创造经济要素自由流动的条件,要让三地的资讯网络业联成一体,水陆空运输畅通无阻。现在跨境交通堵塞,关卡大排车龙的状况还比较严重,口岸通关程序也比较繁杂,这种状况亟待改变。二是要通过广东的国有高科技企业、民营企业等到香港和澳门设点,通过与香港和澳门的国际经贸机构,香港和澳门的有关商会等经济组织的紧密联系,吸引国际上以及香港、澳门的经济要素流入“珠三角”。

(4)共同发展高新科技产业。这是未来粤港澳区域合作的主旋律。目前,粤港澳经济发展处于转型期。

广东的情况是:一方面,劳动密集型工业面临日益严峻的生产成本上升、技术更新停滞、市场竞争加剧的压力;另一方面,广东的产业不升级转型,肯定经不住内资和外资的冲击,相反,产业升级、技术进步则有利于吸引新一轮外资进入。广东工业资源匮乏,工业体系以轻型、外向化为特征,重工业不是优势,这样就必然要求发展高附加值的高新科技产业。因此,广东要实现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促使产业结构从劳动密集型向资本密集型转变,必须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香港的情况是:劳动密集型制造业的大规模转移已经基本完成,服务业面临“第二次转型”,而制造业的萎缩会影响服务业的发展。由于制造业升级缓慢,产值和雇佣人数比重不断下降,间接影响了香港经济的自身平衡和抵御风险能力,对比亚洲其他“三小龙”,它们的制造业已逐渐进入技术密集及资本密集阶段,香港本地工业也迫切需要通过升级换代来提高竞争力和经济发展后劲,以避免陷入产业空心化、技术空心化的窘境。

总之,粤港澳多年来单纯依靠大量资源和劳动力等要素投入以降低成本的经济增长方式受到严峻挑战,必须发展高科技,以高附加值、高科技产品参与竞争,才能在国际分工和国际市场上处于有利地位。粤港澳三地经济有着向现代化科技发展的共同要求和趋势。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广东、香港和澳门各具优势,广东科研体系完整,人才充足,具备基础产业和现代化原料加工业,但科研经费匮乏,科研成果商品化、产业化的手段和机制落后,信息不灵。相对而言,香港资金充裕,与国际联系广泛密切,作为独立关税区,进口高科技设备没有限制,信息灵通,但缺乏人才、缺乏技术、缺乏统筹。因此,两地合作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前景广阔、意义重大。三地政府机构可进行协商选择合适地点创办一定规模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或是在广东已开办的开发区内合办科学工业园区,利用香港的资金、信息、销售渠道和广东以至内地的科技力量,将部分高新科技企业、专业化设计公司、管理部门、科研机构融为一体,通过免税、给予专利、银行贷款、奖励等方式,吸引内地人才以及国外学者,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商品。相应地,还要建立统一的以中介机构为核心的提供技术开发服务的交易网络及信息网络、资产评估、合同仲裁等综合配套的高新技术市场体系,以便于联手开发。

(5)加强金融合作。这是粤港澳三地高层次经济合作的重点。资金不足是广东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一大瓶颈。据测算,广东要实现现代化的经济总量目标(GDP达16000亿元,1990年不变价),其资本投入中利用外资所占比重将由1993年的13.3%上升到35%左右。而仅一界之隔的香港是国际金融中心,香港银行众多,而且贷款多于存款,国际流入香港的资金高达3万亿港元,香港股市在亚洲仅次于东京,外汇日交易达910亿美元,目前在港设总部的海外财团已多达近百家。香港股票市场创业板的开业,为“珠三角”符合条件的高新科技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科技企业提供了新的筹资渠道。要充分发挥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作用,为粤澳两地改革金融体制,建立风险基金市场,筹资、融资服务。第一,广东和澳门可以充分利用香港的资本市场,如:将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在港上市,发行国际债券,设立投资基金,也可以利用股权转让吸引港资,利用租赁方式开展融资,以筹得现代化建设所需资金。第二,广东应扩大引进香港金融机构,发挥他们的优势。第三,广东的金融机构应学习香港同行的成功经验,学习一整套完善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方法,不断向国际惯例靠拢。可与香港联手开办离岸金融业务,扩大利用外资渠道,提高金融国际化水平。

作者:国家计委对外经济研究所关秀丽来源:《经济研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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