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义务教育信息技术模块教学指导意见
为强化我市义务教育阶段信息技术课程建设,根据教育部《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试行)》、《潍坊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信息技术课程实施评价标准(试行)》(潍教字[2007]29号)、《潍坊市深化义务教育阶段信息技术学科建设实施意见》(潍教办字[2009]69号),结合我市教学实际,制定《潍坊市义务教育信息技术模块教学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信息技术的学科特点,从我市的教学实际出发,区别农村和城区中小学,确定各学段的教学模块和内容,实现课堂教学与不同版本教材和各教学模块的有机衔接,形成信息技术课程设置有梯度、学段之间有衔接、教学评价有依据、学生信息素养有保证的学科教学及评价体系,进一步强化全市信息技术课程建设,全面提高信息技术课堂教学的质量与水平。
二、教学目标及任务
小学阶段:
1、培养兴趣,了解和认识计算机。认识计算机组成、windows基本操作,熟练使用鼠标和键盘。
2、强化基本功训练,养成良好的用机习惯。掌握正确的坐姿和指法,使学生养成良好的打字习惯。熟练掌握一种输入法,实现汉字输入每分钟10个字以上。能制作常规文档和简单的演示文稿。
3、掌握基本的信息素养。学会使用相关的多媒体资源,掌握网络应用的基本知识,通过互联网远距离获取信息,与他人沟通、交流。能制作简单的网页。
4、初步掌握软、硬件的使用方法。初步学习和掌握常用的软件、硬件工具,具备一定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初中阶段:
1、了解信息及信息技术的概念与特征,初步了解常用信息技术的基本工作原理。初步掌握常用信息技术工具,关注信息技术的发展变化和社会进步,具有自主学习新信息技术的意识。
2、通过观察社会、生活现象,初步理解数字化信息的表示方式,能选择合适的信息技术,开展合作学习,解决日常生活、学习中的简单问题。
3、能在他人的帮助下,对自己和他人信息活动的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价,分析其优缺点,初步形成使用信息技术进行创新的意识。
4、体验信息技术蕴含的文化内涵,形成对信息技术的求知欲,逐渐养成积极主动地学习和使用信息技术、参与信息活动的态度。
5、初步理解并遵守与信息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负责任地、安全地、健康地使用信息技术。
三、教材配备及要求
目前,我市义务教育阶段信息技术使用三种不同版本的教材,分别是泰山出版社教材、山东教育出版社教材和青岛出版社教材。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选取一种教材,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将其他两种教材配备到计算机教室,供师生参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