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
小学阶段:
小学信息技术课程将教学内容分为八个模块,分别是:
三年级学习认识计算机。
四年级学习windows基本操作、认识网络、文字录入。
五年级学习Word文字处理、演示文稿制作。
六年级学习网站制作、常用工具。
根据教学内容,建议每周1课时,每学期安排不少于16课时。具体要求和安排见附件1。
初中阶段:
初中信息技术课程将教学内容分为十二个模块分别是:
七年级学习信息与信息技术、windows基本操作、Word文字处理、EXCEL数据处理、常用工具软件。
八年级学习演示文稿制作、网络基本知识及操作、FrontPage制作网站、多媒体素材的加工与采集。
教学全过程:
PASCAL语言、动画制作、智能机器人
根据教学内容,建议每周1课时,每学期安排不少于16课时。具体要求和安排见附件2。
五、课程实施及要求
小学阶段:
结合城区与农村学校的差异,将教学内容分解为必修一、必修二和拓展三种层次。必修一基本上与指导纲要中的必修课内容一致;必修二的内容是在必修一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城区学校的实际,适当增加了难度和深度;拓展内容是结合我市信息技术特色学校需求提出的。因此,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学要完成必修一内容,城区小学需增加必修二的内容,条件比较好省级教育技术示范校、311工程学校要结合各自实际,选取拓展模块进行教学。
初中阶段:
结合城区与农村学校的差异,按照初中信息技术检测标准及与高中教学的衔接的要求,将课程实施的教学内容分解为必修、选修和拓展三种层次。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初中学校都必须按照实施标准,完成必修模块内容。城区学校必须完成必修与选修内容。条件比较好省级教育技术示范校、311工程学校要结合各自实际,结合学生的特长培养,完成拓展范围的教学内容。
六、教学评价及安排
义务教育阶段信息技术的教学评价,要结合其学科特点、教学目标、课程管理等,采取多种措施,实施教学评价。根据目前我市信息技术的课程设置和教学现状,主要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评价措施。
1、课堂教学评价。课堂教学评价是信息技术教学评价的主体。其评价目标为: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促进教师水平不断提高、促进课程不断完善。主要采取教师评价、学生评价、小组评价、自我评价、作品展示、上机操作等不同的评价方式。在实施评价过程中,要结合其学科特点、学生的年龄特点、根据不同的教学模式,灵活设计不同的教学评价方式,并贯穿于教学的全过程。
2、过程性抽测评价。过程性抽测评价由市县两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每学年从每县市区抽查一处乡镇的一所初中或小学的一至二个班级,采取城域网环境下的上机测试,抽测结果分别纳入市县两级年度政府督导。以此促进中小学信息技术的课程开设和学生信息素养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