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圣堂中,在此供奉,让教友来朝拜。但到半夜后,不可举行隆重的朝拜礼。此外,本日弥撒后,要撤去祭台上的一切装饰和用具。同时,礼仪规定:“唱光荣颂时当摇铃,此后直到复活节前夕不再摇铃,除非主教团另有规定。”三日庆典中不摇铃,是相当古老的习惯,大约在七八世纪时就已存在。9世纪的一位礼仪学家视铃声的停止为谦逊的记号,使人想到、也效法耶稣的自谦自卑,受辱受苦,不发一言。但也有学者认为,此时期不用铃,而改用木制拍板,原是古代礼仪中尚未采用铃时所用的器具。打钟、摇铃也是一种喜庆的表示,因此三日庆典中停止钟声、铃声,可说是教会哀恸的表现。
同一时期,在礼仪中通常不用风琴,其理由大约也与不打钟、摇铃相同。但新旧弥撒经书均未提及此时期不应弹风琴事。只是在圣礼部1900年的一项训令中提到此事。
庆典第二日
也就是星期五(圣周五)——耶稣受难日。本日礼仪如果可能,应在午后三时左右,但这一天并非公休日,为了牧灵的需要,庆典礼仪一般在晚间。本日主礼所穿礼服(祭衣)是红色,不再是黑色。红色为殉道者的颜色。受苦受难的基督被视为殉道者的原型与模范;殉道者把耶稣的服从视为自我牺牲与胜利的泉源。今日的礼仪分为三部分:圣道礼仪、朝拜十字架,及领圣体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