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关于一个老人在商场中摔成粉碎性骨折的法律纠纷问题:
和平街道的张阿姨三十多岁就守寡,在她七十三岁时,有个王老爹看上了她,死活非要和她结成百年之好。鬼怕缠,人怕磨。张阿姨思前想后,笑了,唉,俗话说得好:“满堂儿女,不如半路夫妻。”为了老年能有个依靠,能有个宁静的家,张阿姨就点头答应了。
老年人办婚事比年轻人要简单,这天,王老爹陪张阿姨去一家大商场买婚礼时穿的衣服。在三楼,张阿姨相中了一件红呢子的外套。张阿姨打年轻时就梦想着有一天能穿上呢子衣服,但是经济条件不允许呀,没想到老了老了,才有希望。可是一看价码,天,要二千多元,她心里就直打鼓。售货小姐看出了张阿姨的犹豫,立即走上前,一口一个“奶奶”,小嘴甜极了:“奶奶,您老要是穿着这件衣服和爷爷补照一张结婚照片,那可是盖了!”说得张阿姨的心里别提多舒坦了。张阿姨就想穿上试一试,可就在她转身时,出事了……
也许是过节的原因,这天商场人很多,人一多,空气就不太好,有个八九岁的小男孩在张阿姨身后突然呕吐起来,这时候,张阿姨正好转身,她只感到脚下一滑,一个趔趄,“砰”的一声,重重地摔在了地上。张阿姨“哎哟”了一声,就感到左大腿痛得厉害。她想站起来,但是站不起。那售货小姐挺有经验,一把揪住了那个小男孩,怎么呢,她眼尖,她看到张阿姨之所以滑倒了,是因为踩到了那个小男孩的呕吐物。
张阿姨被送到了医院,一拍片子,得,左大腿粉碎性骨折,治病要多少钱?医生说,至少10万!
王老爹倒是一个好人,他并没有因为张阿姨出了事儿而脚底抹油,但是他和张阿姨要负担高昂的医药费,显然很困难。好在王老爹是见过世面的,而且他的儿子就是律师,他让老父亲走法律程序。经分析,他们决定起诉商场和那个小男孩儿。因为这事儿发生在商场,商场负有保护顾客人身安全的责任:而那个小男孩儿的呕吐物导致了张阿姨的骨折,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因为那小男孩只有八岁,不负法律责任,要起诉只能起诉他的监护人,也就是他的父母。一查一问,王老爹的心凉了。怎么呢?那小男孩家在农村,因为患了白血病才到城里来治病的。这样的家庭,能掏出多少钱呢?死马当活马治吧!总要讨个说法嘛。
王老爹跑前跑后,写好了起诉书,要求小男孩和商场各赔付6万块钱。法院择日开庭,因为案情简单,很快就宣判了:小男孩儿的监护人负有管教不严的责任,应对这起事件负有百分之八十的责任,责成赔付张阿姨3万元,而商场却不负责任。
这个结果张阿姨不能接受,王老爹也不服,问为什么商场没有责任,并举出实例,说有个顾客在饭店吃饭,坐的椅子断了,摔成了骨折,法院就判那家饭店赔钱。法官解释说:那饭店赔钱是对的,因为他们对自己的椅子没有认真检查,导致了顾客摔伤;而张阿姨所在的商场,不可能预见到小男孩突然呕吐,而且事故发生在瞬间,根本来不及采取补救措施。
最令张阿姨头痛的是:虽然法院判了那小男孩的监护人赔钱,可是他们给孩子治病已经欠了一屁股的债,现在一分钱也拿不出了,所以,张阿姨虽然胜诉,也仅仅是墙上画饼空欢喜罢了。
要说王老爹真是个好人,就这样子,还对张阿姨一往情深,天天为她煲汤,给她增加营养,并上诉到了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改判商场负有责任,赔付给张阿姨治疗费。二审很快也下来了:维持原判!这下子,张阿姨不仅没拿到一分钱,还白白付出了起诉的手续费。
那王老爹也是个倔强脾气,他想不通,见谁和谁说这事儿。那天晚上,当律师的儿子就对王老爹说:“爸,你们可以再上诉,但是这次不要再让商场负什么责任了。在这起事件中,他们是没有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