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会计的特色及启示(2)
时间:2010-08-08 18:29来源:盼盼的家园 作者:panpan 点击:次
(三)证券市场。荷兰没有证券交易委员会,所以证券市场对会计的要求并不明显。虽然有200家以上公司的股份上市交易,但在成交量中占绝大多数的则是
(三)证券市场。荷兰没有证券交易委员会,所以证券市场对会计的要求并不明显。虽然有200家以上公司的股份上市交易,但在成交量中占绝大多数的则是5家大型跨国公司(荷兰化学制药公司、佛哥文期公司、菲力浦公司、英荷壳牌石油公司和尤尼莱佛公司),这5家公司约占市场资本和营业额的50%。与其他欧洲国家相比,荷兰民众具有投资股票的传统和开拓全球经营的远大目光,这与这个欧陆低地国家传统的冒险精神有关。
(四)利害关系集团。民法规定如果企业的利害关系集团,包括股东、雇员、劳资协议会及工会认为报表编制没有遵循法律的有关规定,可以向阿姆斯特丹法院的企业合议庭起诉。企业合议庭由三名法官和两名专家组成,设有陪审团。虽然合议庭的裁决只适用于某个被告公司,但它所坚持的立场可能会影响到其他公司的报告惯例。因为合议庭要求被告公司根据裁决订正财务报表,不遵从裁决将遭到罚款或监禁的惩罚。由于合议庭的存在及其裁决结果,荷兰公司法建立了一系列的判例作为补充。
综上所述,荷兰会计的宏观管理机制可以概括为:由民法确立会计目标和基本原则;由雇主、雇员、职业界三个代表组成的民间团体制定具体会计准则;通过司法机构(企业合议庭)解决会计争议,保障民法对会计行为的要求切实得到贯彻。形成了立法、法规、司法三位一体相互联动,相互配合制约的会计管理框架,其中将司法机制引人会计管理是荷兰会计的一大特色。
二、会计的主要特征综述
(一)会计的基本原则。由民法明确规定的会计原则是:持续经营原则、一致性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稳健性原则、收入实现原则以及个别项目的计价原则。
(二)主要会计方法
1.强调以现行价值作为资产计价的依据。其背景是在微观经济思想下,会计中的核心概念是资本的保持,会计计量基础的选择,必须对投入企业的资本按其真实价值计量。例如,荷兰著名的菲利浦公司自1951年起,就开始采用现行价值会计,但该公司为了增强国际可比性,于1992年被迫放弃了这一套应用了41年的现行价值会计。不过,现行价值会计仍然在荷兰会计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这表现在:(1)如公司按历史成本编制财务报表,需同时在报表注释中披露有关现行成本的信息;(2)固定资产可按历史成本或现行价值计价;(3)由于荷兰的影响,欧盟第4号指令在资产计价方面作出了折衷规定,存货及固定资产计价基础,原则上按历史成本,但如成员国法律要求企业采用或允许企业采用现值计价,目前也可遵从其法律有关规定,将来视经济、货币等发展趋势再作决定。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