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下车的时候她硬塞给了我一张名片,并要我有时间给她电话。说她也许可以帮我。我随手将名片往西服口袋里一装,然后关上车门,然后很优雅的敬礼告别,然后隔着车玻璃看她挥手示意,车子缓缓地驶向公路。我站在车后清楚的看到了尾号是588的车牌照。这更让我坚定了她是个傍大款女人的想法。多么俗气的一个牌照。我转身挥手拦了部计程车。
我无所事实的在故乡里转了两天,我不知道该干些什么。但是我又不想那么早回去,我需要在记忆里多留下些故乡的痕迹。可以在以后的日子里偶尔回味一下。
换洗衣服的那天我掏口袋时翻出了那张名片:“XX都市报,张秋雯,专栏编辑、记者。”原来她居然是传媒界的人,难怪她说可以帮我了。“张秋雯”我念了一下这个名字,心里不禁有点遗憾。名字还不算太俗,可惜。
我当然不会相信一个报社编辑能住着别墅开着雅阁。这工作虽然也不错,但她的薪水也并不见得比我高。何况我是有产业的房东,每月有着近万的收入。可我都还开着小富康满大街跑她却开着本田。凭什么?这不符合逻辑推理。
我随手将名片丢进了垃圾桶里。我不可能去找她。我以为我们会像路人一样擦肩,不会再相遇也不可能联系。但是我错了,不知道是巧合还是缘份,竟容不得我们擦肩。
那天是在繁华的商业步行街上,我看到她在我身前不远处走着。手里拿着个男士专用的直板钱夹,眼睛在两边的商品店里捕捉。当然我没有上前去打招呼。然而这时却出现了很意外的一幕。一个瘦小的青年迅速的从她手里抢过钱夹,并飞快的向我这个方向跑来。她呆呆地楞在那里,居然没有像某些被抢钱夹的妇女那般呼天唤地的尖叫。
这一切都落入了我的视线,在我的面前当然不允许有这种事情发生。在小偷将要从我身边经过时,我顺势给了他一个扫堂腿,看到小偷猛然倒地的狼狈样子,我还是很满意自己的敏捷身手。我一把夺过钱夹,手感告诉我这钱夹里的钱不下于五千块。我非常熟悉。因为我就是用这种钱夹,可以装下一万的现金。周围的人们迅速将小偷围住,有几个青年的脚甚至已经开始往小偷身上招呼。我微笑着看着一脸吃惊的她走了过来。瞪着我的样子简直比她刚才钱夹被抢还要吃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