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述中国乡村的社会控制中,保甲制度主要是由法而生的,宗法制度主要是由礼而生的。
除此之外,在行保甲、复宗法的宋代,又出现了“乡约”这样新生的社会控制。乡约之前,
发轫于宋神宗时关中之《吕氏乡约》。《宋元学案·吕范诸儒学案》载:“吕大钧,字和叔
,于横渠为同年友,心悦而好之,遂执弟子礼,于是学者靡然知所趋向。横渠之教,以礼为
先。先生条为乡约,关中风俗,为之一变。”乡约要求:“凡同约者,德业相劝,过失相规
,礼俗相交,患难相恤,有善则书于籍,有过若违约者亦书之,三犯而行罚,不悛者绝之。
”(《宋史·吕大防传》)由乡约法所聚合起的社会组织,是一种强调传统伦理的地级性互助
团体,大体益于地方治安。南宋朱熹对此制大加称许,此后的明代尤其是清代的统治者曾多
次颁布“圣谕”,普及推广此制于广大乡村。
直至民国初年,尚有若干地区,用乡约之旧制,更以亲式内容。如山西之村本政治:“某某
村公议禁约如下,不准贩卖金丹洋烟,不准聚赌窝娼,不准打架斗欧,不准游手好闲,不准
忤逆不孝,不准儿童无故失学,不偷窍田禾,不准毁坏树木,不准挑唆词讼,不准缠足,不
准放牧牛,不准侵占别人财产。”〖ZW(〗转引自柳诒徵:《中国文化史》下册,中国大百
科全书出版社1988年版,第842页。〖ZW)〗上述条约,无一不是社会控制。还有采访村仁化
之法,其“仁化之标准:亲慈、子孝、史爱、弟敬、夫义、妻贤、友信、邻睦。上之八项标
准,派员往各县调查,据实报告,择优褒场,并专刊于报,名曰《村话》”〖ZW(〗转引自
柳诒徵:《中国文化史》下册,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8年版,第842页。〖ZW)〗,这完
全是将儒家所推崇的礼拿来规范乡民实际的行为,可谓礼治极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