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周礼》所载之乡遂制度看,彼时乡村社区,已处在政府的严密控制之下,平民百姓的一
举一动,皆难逃统治者的耳目。这是一张无形的大网,正如《管子·禁藏》所称:“夫善牧
民者非以城郭也,辅之以什,司之以伍,伍无非其人,人无非其里,里无非其家,故奔亡者
无所匿,迁徒者无所容,不求而约,不召而来,故民无流亡之意,吏无备追之忧。”
通观《周礼》中所载之乡遂制,毕竟太过完备整齐,固然可用以作为中华文化早熟的一个证
据,便也使人怀疑其贯彻执行的可能性。金景芳先生指出,《周礼》作者虽“得见西周王室
档案,故讲古制极为纤悉具体,但其中也增入作者自己的设想”〖ZW(〗《经书浅谈》,中
华书局1984年版,第46页。〖ZW)〗,如“九畿”、“九服
”之说,便与《尚书》、《国语》等书所载不合。因此,乡遂制中是否渗入作者的理想,也
不可怀疑,我们实难将《周礼》中所述均认为是历史上之实事。
〖JZ〗三
在中国的广大乡村,确实可考并延续两千年而在本世纪上半叶尚可见到的社会控制制度是保
甲制。此制在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名称,实质却无大异。在保甲制中,不仅有自上而下的垂
直控制,更以株连的方式迫使平民百姓相互间实施水平的监视。我们只要看看宋朝的话本,
当出了“杀人公事”,为追嫌疑犯,“脚不点地”、“赶得汗流气喘,衣服拽开”的“却是
两家邻舍”,便可见此法的残酷了。(《京本通俗小说·错斩崔宁》)
保甲制的原头可追溯到离鞅在秦所推行的新法〖CD2〗什伍连坐法。此法“令民为什伍,而
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史记·商君列
传》)。商鞅的新法,由于其可靠的信誉及得力的措施,在当时的秦国得到了彻底的贯彻。
诚如《战国策·秦策》所言:“今秦妇人婴儿,皆言商君之法。”可见其深入民心。而商鞅
本人,在孝公死后,遭惠王追捕,逃亡途中“欲舍客舍”,舍人以“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
坐之”为由相拒,亦是新法厉行之明证。(《史记·商君列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