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中国乡村社会控制制度的变迁,不可注意宋朝,因为“宋代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所达
到的高度,在中国整个封建社会历史时期之内,可以说是空前的。”〖ZW(〗邓广铭主编:
《辽宋西夏金史》,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8年版,第105页。〖ZW)〗上文已提及,保甲
这名便是宋人创用,而在乡间,此时更引人注目的是大量自发组成的父系血缘宗族共同体的
涌现。宋代宗族共同性的普遍出现,使得中国乡村社会控制制度为之一变,一般乡民,除了
身受保甲式的地缘性网络控制外,出时也陷于宗族式的血缘性网络包围之中。
宗法制的中华文化中历史悠久,《礼记·大传》对此制有系统叙述。宗法制的主要内容有三
:一曰嫡长子继承制,二曰分封制,三曰严格的宗庙祭祀制度。〖ZW(〗冯天瑜等:《中华
文化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96-199页。〖ZW)〗然从《礼祀》及史籍记载看,
周代宗法的施行范围主要在大夫、士的阶层,我们或可称之为统治阶级或上层的宗法制。而
宋代所勃兴的宗法制,在施行范围上与周代有根本的不同,它更多地表现出下层的民意的特
性。因此,几乎居住在乡间的每个平民百姓,都无一例地被划为各个宗族共同体之中。
宗族作为社会组织实体一经成立,就行使其社会控制之职,这可以从形成文字的宗规、族药
中反映出来。如明万历年刊本《长沙檩山陈氏族约》就有四纲领、二十六细目〖CD2〗
1.尊君:祝圣寿、宣圣谕、讲礼法、急赋役;
2.祀神:礼先师、处里社、谨乡仇、秩乡厉;
3.崇祖:修族谱、建祠堂、重墓所、秩义社、立宗子、绢嗣续、保遗业;
4.睦族:定行次、遵约法、肃家箴、实义仓、处家塾、助农工、养士气、扶老弱、恤忧患、
戒豪悍、严盗防。〖ZW(〗转引自史凤仪:《中国古代婚姻与家庭》,湖北人民出版社1987
年版,第218-219页。〖ZW)〗
各细目之中包含了从思想到行为的诸种内容,让人可以很明显地体会到社会控制的意味。
宗法之制源于礼,但其实际施行却在礼的脉脉温情下夹杂着血腥气息,由此显现出作为中国
封建社会四大绳索之一的族权的严厉。到过孔府的人,多半会对陈列堂上的“家法”留下深
刻印象。宗族对违反规约者,轻则罚谷罚款,重则责打、逐黜族籍。宋代陆氏家族,“子弟
有过,家长会众子弟责而训之,不改,则挞之;终不改,度不可容,则言之官府,屏之远方
焉”(《宋史·陆九韶传》)。到本世纪20年代的湖南乡间,还可看到“祠堂晨‘打屁股’、
‘沉潭’、‘活埋’等残酷的肉刑和死刑。”〖ZW(〗毛泽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
,《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第31页。〖ZW)〗